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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生命的敬畏“医生集体签字”值不值得提倡
http://www.100md.com 2004年1月16日 医业网
     新华网2004年1月16日:

    西安的一位老人逛公园时突发脑溢血被送到陕西友谊医院,如不及时手术就有生命危险,但按照规定,动手术必须经本人或亲属同意并签字,不然医方就要承担一切后果,可医院无论如何也联系不上老人的亲属。最后,当班的负责人和几位医生集体签字,并对老人进行了手术。

    手术成功了,但“医生集体签字”之举却在医疗界引起了争议。大部分医生表示,他们很可能不会效仿,因为不那样做也符合程序,而那样做了却可能带后很多麻烦:一是可能造成医疗欠费,如果是“无主病人”就会死账;二是可能产生医患纠纷,如果手术失败而亲属不理解,医院就只能负全责。就连陕西省卫生厅医政处的处长也说“值得表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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