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首例乙肝歧视案:曾觉得全世界对不起我
1月16日,浙江省对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调整,不具有传染性的小三阳患者视为合格。大三阳仍属体检不合格,不能录用为公务员。
陈舜元,乙肝大三阳病毒携带者,23岁,2001年毕业于杭州法律学校,同年进入温州瑞安市飞云镇成人职校任代课老师。去年,瑞安市招考事业单位人员,陈舜元的笔试成绩为报考岗位第一,却被体检卡了下来。他将瑞安市人事局告上法庭。温州市中院受理了这起案件,目前正在审理中。
这是浙江省首例“乙肝歧视”诉讼案。
近日,记者来到瑞安采访了陈舜元。
13年前就知道进不了机关
记者:你什么时候知道自己是乙肝大三阳?
陈:几岁啊,我生长在山区,很穷,我父母都是文盲,我12岁的时候,生过一场肝炎,自然好了以后,其他也没什么异常。直到我中学毕业,体检时,医生就说是乙肝阳性,我问这个阳性怎么说,医生说没关系,就是有些专业你不能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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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你那时是初中考高中还是……
陈:初中考中专,我想不能报就算了,那些专业我也不要,而且这些规定是有道理的,比如说烹饪,医生、护士等等。后来我就填了法律学校。那是我第一次知道自己是乙肝大三阳,但当时我根本没想到这个会对我以后的工作、择偶产生影响。
记者:那你什么时候知道它的严重性,是这次考试吗?
陈:不是,我毕业那年,2001年,拿到了自考的大专文凭,随即参加了法院的书记员考试。那次考试后我就知道,我是进不了机关的。
选择诉讼是必然的
记者:那你这次为什么又要去考呢?
陈:我这次考的是瑞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仲裁。一是专业合适,学我们这个专业的,做律师和考公务员的人蛮多的;其次是我很喜欢仲裁,法官类的职业。我很想做一个公正的人,能为社会做一些公正的事业。可能是我学了4年的法律,公平这个观念在我心目中很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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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那你当时就知道这个岗位对乙肝大三阳的限制?
陈:我很清楚体检这关我过不了。但我还是有种期望,如果成绩特别优秀,也许会被破格选上。我觉得这次我考第一名是偶然的,但我的诉讼是必然的。我当时就想好了,如果成绩过关而体检不过关,我一定会起诉的。
记者:那你是铁了心要做公务员?
陈:也不仅是为了这个。多年来,我生活在社会上的乙肝歧视中,我是学法律的,我觉得我有义务用法律武器来捍卫包括我在内的所有乙肝患者的权利。其实很多乙肝患者都想获得就业平等权,只是他们没想到用法律武器或者没遇到这样的一个机会。哪怕我不诉讼,其他乙肝大小三阳考第一名没被录取的,肯定还有很多,只是他们暂时没站出来。现在我来做这件事而已。
家人劝我找人代检
, http://www.100md.com 记者:体检的时候,你有没想过要找人代检?
陈:去年11月1日参加考试,15日知道我是笔试第一名,26日去参加第一次体检。一批人坐一辆车一起去体检。当时有一名考生因为请人代检败露了,当场失去资格。我想他大概也患有乙肝,不得已才叫人代检。12月初,我接到通知,叫我去复检,我没去,因为再检也是大三阳。放榜时我在网上看到,劳动仲裁岗位上的那个名字已经是考第二名的那个了。
记者:听说有朋友愿意代你体检。
陈:当时我们学校有位体育老师自告奋勇要代我去,有一位女同事也说,她的男友长得跟我很像,只要我点头就行,我的家人也劝我找人代检,但我不想。如果我请人代检,肯定会侥幸得到这份工作,即使得到了我一生还是生活在乙肝歧视中,因为我自己也认同了这种歧视并屈服了。像那个请人代检的考生,即使被涮下也无法为自己讨个说法。而我报考前就准备好了,如果再因为乙肝拒绝我的话,我一定要告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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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觉得全世界对不起自己
记者:什么时候起诉的?
陈:12月4日,拟录用人员名单出来后,我就跑到瑞安市人事局要求出具书面证明,证明我是笔试第一名,不录用我是因为乙肝大三阳。此举是为了打官司取证。但是他们没有给我。我只好跑到瑞安市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状告瑞安市人事局,要求该局撤销对我不予录用的决定。
记者:那法院怎么说?
陈:他不受理也不给我回应,我又寄过去两份起诉书,还是没回音。到了第8天,我就去温州中院申诉,这才给了我一个不受理裁定书,认定该起诉不属于法院受理行政诉讼的范围。今年1月6日,我又上诉到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6天后收到了受理通知书。
记者:你请律师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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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没有,以后也不打算请,我的同学有些当律师了,他们说如果需要一些程序上的帮助,他们会过来一下。
记者:有胜诉把握吗?
陈:现在的问题是中院并不一定开庭,可能是发回重审,指定再审,或者驳回,现在还不知道。
记者:那么你最希望是什么呢?
陈:当然是希望开庭,如果驳回的话,我会向省高院上诉,或者想想别的途径。
记者:这样的话——
陈:我没办法,我必须要坚持。现在社会上对乙肝病人的歧视,让我受到了众多限制。我代课3年,一直无法考取教师资格证书,再优秀也永远只能是代课老师。我们也要生存,要工作,要赚钱,要让自己生活得更好点。如果什么机会都不给我们,那怎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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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你知道自己被拒绝后,是不是很冲动?
陈:有,我真有过,很火,觉得全世界的人都对不起我。他不是这个工作不给我,这个不给我的话,我会参加其他考试,总有一天会考上的。你现在把所有工作的门都关起来了。公务员不能考,事业单位不能考。我觉得我采用了最理智的一种方式,比不起诉要理智得多。我觉得这是我学法律的原因。
同事们对大三阳毫无畏惧
记者:家人同事对你做这个事是什么态度?
陈:都很支持,包括我的父母,我的诉讼费还是我姐帮我缴的。我的同事、校长,甚至是我的学生,都很支持我。但家人的支持中带着更多的担心。其实整个事情最受伤的还是我的父母,他们是农民,很希望我能做公务员,因此这次考试成绩出来,他们很开心,以为总算盼出头了,没想到会惹上官司。我上诉前也到“肝胆相照”(一个乙肝患者聚集的网站)去了,告诉大家我将要做的事。他们都非常支持我,鼓励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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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打这样一场官司,可能对你的正常工作有影响。
陈:没有,我考试其实没有太多准备,都是靠积累。现在起诉,也是工作第一,绝对不影响工作,影响我的学生。
记者:你当时是怎么到这个学校来工作的?
陈:就是毕业后来递交了资料,校长对我比较满意,就留下我了,很顺利。
记者:你现在教什么课?
陈:政治和法律。
记者:一个礼拜几节?
陈:一个礼拜14节课,7个班级。
记者:那你一天差不多要3节课,觉得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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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不累,蛮得心应手的。
记者:一个月赚多少?
陈:平均起来大概2000多元一个月。
记者:哦。
陈:是啊,我换个工作也许还不到这个收入,但是我觉得从事法律工作比从事教育工作更适合我,毕竟我是学法律不是师范专业出身。
记者:你刚才说学生同事知道你的病,那他们有没产生一种情绪,比如说害怕,跟你讲话时会注意保持距离。
陈:从来没有,我的水杯放这里,同事下课了拿起来就喝,我告诉他,我有大三阳哎,他们说,没关系的。
生活在乙肝歧视里最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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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你家里还有其他人是乙肝的吗?
陈:现在我父母还没有去查过。我四个姐姐,其中有一个已经知道是乙肝大三阳,其他不清楚。
记者:有没想过会影响你以后结婚生小孩啊?
陈:我还没找女友,现在媒体报道了,大家都知道我是大三阳,她找我之前应该都考虑到了。我也咨询过专家,大三阳绝对不会通过呼吸道、消化道以及正常的社交活动传播给他人。我不担心将来我的妻子、孩子会被我传染,只要日常生活中多加注意,80%以上的慢性乙肝病毒携带者可安度一生,与常人无异。我惟一担心的是,我的孩子如果得了乙肝,以后生活在乙肝歧视里才是最可怕的。
记者:如果有些企业、单位知道你的事情后,来联系你,愿意录用你,你会去吗?会说一定要做公务员,一定要做法律吗?
陈:有合适的我肯定会去,但维权我还是要维到底,这不光是为了我自己,也许有人会认为我在炒作。他们不是乙肝患者,体会不到我们的痛苦。我现在公开了一切,要承担的负面影响也更大了,但我们必须要一个合理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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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乙肝歧视”的源头在哪里?社会对乙肝病原携带者的排斥感从何而来?因为公众对肝炎的认识还处在80年代末期的医学水平。
80年代末,即使是专家,对肝炎的认识也十分肤浅。医学界普遍认为,肝炎分为两种,一种是急性发作的甲肝,一种是慢性的乙肝,传播途径为血液传播和消化道传播。在这种观念的指导下,隔离措施未免过于严厉。
1989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将病毒性肝炎笼统的列为乙类传染病,并且规定:“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或者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在1991年12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又进一步规定“乙类传染病病人及病原携带者的密切接触者,应当接受医学检查和防治措施。”
与此同时,科学的发展,早已将法律远远的甩在身了后。1999年发现了丙型肝炎后,肝炎即分为甲乙丙丁戊5种。其中甲和戊是急性病,主要通过消化道传染,有一定的传染性,甲型肝炎还曾经在上海爆发过。而乙丙丁三种肝炎都是慢性病,基本公认为非肠道感染,传染性较弱,而1989年制订《传染病防治法》时,对此尚无认识,自然就不能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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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只要没有修改,就有它的效力,这一法律使1.2亿以上的乙肝病原携带者,成了另类群体。
医学界为乙肝病原携带者“平反”的努力从来就没有停止过,2000年9月,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会、传染病与寄生虫病学分会修订了《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方案指出,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不应按现症肝炎病人处理,除不能献血及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和保育工作外,可照常工作和学习,但要加强随访。
最近两年,专家讨论的问题已经不仅仅是保证他们能正常生活。对于是否应该将乙肝病原携带者排除在饮食行业之外这样的社会共识,许多专家都对当前的做法提出了否定意见——既然病毒不会间接传播,当然就不应该限制了。当社会上还在对是否应该让乙肝病原携带者当公务员而争论不休的时候,科学却赋予了他们当厨师的权利。
一些迹象表明,一些方面正试图减轻对乙肝病原携带者的歧视。2003年3月3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明确规定,“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除不能录取的本科专业:学前教育、航海技术、飞行技术等,专科专业:面点工艺、西餐工艺、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等,录取时一般应不受限制。”据一些曾接受卫生部咨询的专家说,出台这个通知,是在强烈呼声下的无奈之举,因为每年被体检刷掉的孩子实在太多了,他们需要一个红头文件撑腰。
但是另一些迹象表明,对于涉及1.2亿人的这个群体,更多的是忽视。人事部、劳动部、教育部、卫生部等的答复是“这个问题我们还没有形成意见,不宜报道”,“公务员选拔在这方面还没有统一标准”,“应该消灭歧视,但是我们无能为力”,“这个问题还没有研究过,也没有数据”
改变法律是很难的,但是法律应该尊重科学。我们得向政府呼吁一下,1.2亿呀,赶上一个国家了,处理不好会引起社会动荡。, 百拇医药
陈舜元,乙肝大三阳病毒携带者,23岁,2001年毕业于杭州法律学校,同年进入温州瑞安市飞云镇成人职校任代课老师。去年,瑞安市招考事业单位人员,陈舜元的笔试成绩为报考岗位第一,却被体检卡了下来。他将瑞安市人事局告上法庭。温州市中院受理了这起案件,目前正在审理中。
这是浙江省首例“乙肝歧视”诉讼案。
近日,记者来到瑞安采访了陈舜元。
13年前就知道进不了机关
记者:你什么时候知道自己是乙肝大三阳?
陈:几岁啊,我生长在山区,很穷,我父母都是文盲,我12岁的时候,生过一场肝炎,自然好了以后,其他也没什么异常。直到我中学毕业,体检时,医生就说是乙肝阳性,我问这个阳性怎么说,医生说没关系,就是有些专业你不能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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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你那时是初中考高中还是……
陈:初中考中专,我想不能报就算了,那些专业我也不要,而且这些规定是有道理的,比如说烹饪,医生、护士等等。后来我就填了法律学校。那是我第一次知道自己是乙肝大三阳,但当时我根本没想到这个会对我以后的工作、择偶产生影响。
记者:那你什么时候知道它的严重性,是这次考试吗?
陈:不是,我毕业那年,2001年,拿到了自考的大专文凭,随即参加了法院的书记员考试。那次考试后我就知道,我是进不了机关的。
选择诉讼是必然的
记者:那你这次为什么又要去考呢?
陈:我这次考的是瑞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仲裁。一是专业合适,学我们这个专业的,做律师和考公务员的人蛮多的;其次是我很喜欢仲裁,法官类的职业。我很想做一个公正的人,能为社会做一些公正的事业。可能是我学了4年的法律,公平这个观念在我心目中很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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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那你当时就知道这个岗位对乙肝大三阳的限制?
陈:我很清楚体检这关我过不了。但我还是有种期望,如果成绩特别优秀,也许会被破格选上。我觉得这次我考第一名是偶然的,但我的诉讼是必然的。我当时就想好了,如果成绩过关而体检不过关,我一定会起诉的。
记者:那你是铁了心要做公务员?
陈:也不仅是为了这个。多年来,我生活在社会上的乙肝歧视中,我是学法律的,我觉得我有义务用法律武器来捍卫包括我在内的所有乙肝患者的权利。其实很多乙肝患者都想获得就业平等权,只是他们没想到用法律武器或者没遇到这样的一个机会。哪怕我不诉讼,其他乙肝大小三阳考第一名没被录取的,肯定还有很多,只是他们暂时没站出来。现在我来做这件事而已。
家人劝我找人代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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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去年11月1日参加考试,15日知道我是笔试第一名,26日去参加第一次体检。一批人坐一辆车一起去体检。当时有一名考生因为请人代检败露了,当场失去资格。我想他大概也患有乙肝,不得已才叫人代检。12月初,我接到通知,叫我去复检,我没去,因为再检也是大三阳。放榜时我在网上看到,劳动仲裁岗位上的那个名字已经是考第二名的那个了。
记者:听说有朋友愿意代你体检。
陈:当时我们学校有位体育老师自告奋勇要代我去,有一位女同事也说,她的男友长得跟我很像,只要我点头就行,我的家人也劝我找人代检,但我不想。如果我请人代检,肯定会侥幸得到这份工作,即使得到了我一生还是生活在乙肝歧视中,因为我自己也认同了这种歧视并屈服了。像那个请人代检的考生,即使被涮下也无法为自己讨个说法。而我报考前就准备好了,如果再因为乙肝拒绝我的话,我一定要告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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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什么时候起诉的?
陈:12月4日,拟录用人员名单出来后,我就跑到瑞安市人事局要求出具书面证明,证明我是笔试第一名,不录用我是因为乙肝大三阳。此举是为了打官司取证。但是他们没有给我。我只好跑到瑞安市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状告瑞安市人事局,要求该局撤销对我不予录用的决定。
记者:那法院怎么说?
陈:他不受理也不给我回应,我又寄过去两份起诉书,还是没回音。到了第8天,我就去温州中院申诉,这才给了我一个不受理裁定书,认定该起诉不属于法院受理行政诉讼的范围。今年1月6日,我又上诉到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6天后收到了受理通知书。
记者:你请律师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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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有胜诉把握吗?
陈:现在的问题是中院并不一定开庭,可能是发回重审,指定再审,或者驳回,现在还不知道。
记者:那么你最希望是什么呢?
陈:当然是希望开庭,如果驳回的话,我会向省高院上诉,或者想想别的途径。
记者:这样的话——
陈:我没办法,我必须要坚持。现在社会上对乙肝病人的歧视,让我受到了众多限制。我代课3年,一直无法考取教师资格证书,再优秀也永远只能是代课老师。我们也要生存,要工作,要赚钱,要让自己生活得更好点。如果什么机会都不给我们,那怎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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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你知道自己被拒绝后,是不是很冲动?
陈:有,我真有过,很火,觉得全世界的人都对不起我。他不是这个工作不给我,这个不给我的话,我会参加其他考试,总有一天会考上的。你现在把所有工作的门都关起来了。公务员不能考,事业单位不能考。我觉得我采用了最理智的一种方式,比不起诉要理智得多。我觉得这是我学法律的原因。
同事们对大三阳毫无畏惧
记者:家人同事对你做这个事是什么态度?
陈:都很支持,包括我的父母,我的诉讼费还是我姐帮我缴的。我的同事、校长,甚至是我的学生,都很支持我。但家人的支持中带着更多的担心。其实整个事情最受伤的还是我的父母,他们是农民,很希望我能做公务员,因此这次考试成绩出来,他们很开心,以为总算盼出头了,没想到会惹上官司。我上诉前也到“肝胆相照”(一个乙肝患者聚集的网站)去了,告诉大家我将要做的事。他们都非常支持我,鼓励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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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打这样一场官司,可能对你的正常工作有影响。
陈:没有,我考试其实没有太多准备,都是靠积累。现在起诉,也是工作第一,绝对不影响工作,影响我的学生。
记者:你当时是怎么到这个学校来工作的?
陈:就是毕业后来递交了资料,校长对我比较满意,就留下我了,很顺利。
记者:你现在教什么课?
陈:政治和法律。
记者:一个礼拜几节?
陈:一个礼拜14节课,7个班级。
记者:那你一天差不多要3节课,觉得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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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不累,蛮得心应手的。
记者:一个月赚多少?
陈:平均起来大概2000多元一个月。
记者:哦。
陈:是啊,我换个工作也许还不到这个收入,但是我觉得从事法律工作比从事教育工作更适合我,毕竟我是学法律不是师范专业出身。
记者:你刚才说学生同事知道你的病,那他们有没产生一种情绪,比如说害怕,跟你讲话时会注意保持距离。
陈:从来没有,我的水杯放这里,同事下课了拿起来就喝,我告诉他,我有大三阳哎,他们说,没关系的。
生活在乙肝歧视里最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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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你家里还有其他人是乙肝的吗?
陈:现在我父母还没有去查过。我四个姐姐,其中有一个已经知道是乙肝大三阳,其他不清楚。
记者:有没想过会影响你以后结婚生小孩啊?
陈:我还没找女友,现在媒体报道了,大家都知道我是大三阳,她找我之前应该都考虑到了。我也咨询过专家,大三阳绝对不会通过呼吸道、消化道以及正常的社交活动传播给他人。我不担心将来我的妻子、孩子会被我传染,只要日常生活中多加注意,80%以上的慢性乙肝病毒携带者可安度一生,与常人无异。我惟一担心的是,我的孩子如果得了乙肝,以后生活在乙肝歧视里才是最可怕的。
记者:如果有些企业、单位知道你的事情后,来联系你,愿意录用你,你会去吗?会说一定要做公务员,一定要做法律吗?
陈:有合适的我肯定会去,但维权我还是要维到底,这不光是为了我自己,也许有人会认为我在炒作。他们不是乙肝患者,体会不到我们的痛苦。我现在公开了一切,要承担的负面影响也更大了,但我们必须要一个合理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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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乙肝歧视”的源头在哪里?社会对乙肝病原携带者的排斥感从何而来?因为公众对肝炎的认识还处在80年代末期的医学水平。
80年代末,即使是专家,对肝炎的认识也十分肤浅。医学界普遍认为,肝炎分为两种,一种是急性发作的甲肝,一种是慢性的乙肝,传播途径为血液传播和消化道传播。在这种观念的指导下,隔离措施未免过于严厉。
1989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将病毒性肝炎笼统的列为乙类传染病,并且规定:“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或者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在1991年12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又进一步规定“乙类传染病病人及病原携带者的密切接触者,应当接受医学检查和防治措施。”
与此同时,科学的发展,早已将法律远远的甩在身了后。1999年发现了丙型肝炎后,肝炎即分为甲乙丙丁戊5种。其中甲和戊是急性病,主要通过消化道传染,有一定的传染性,甲型肝炎还曾经在上海爆发过。而乙丙丁三种肝炎都是慢性病,基本公认为非肠道感染,传染性较弱,而1989年制订《传染病防治法》时,对此尚无认识,自然就不能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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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只要没有修改,就有它的效力,这一法律使1.2亿以上的乙肝病原携带者,成了另类群体。
医学界为乙肝病原携带者“平反”的努力从来就没有停止过,2000年9月,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会、传染病与寄生虫病学分会修订了《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方案指出,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不应按现症肝炎病人处理,除不能献血及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和保育工作外,可照常工作和学习,但要加强随访。
最近两年,专家讨论的问题已经不仅仅是保证他们能正常生活。对于是否应该将乙肝病原携带者排除在饮食行业之外这样的社会共识,许多专家都对当前的做法提出了否定意见——既然病毒不会间接传播,当然就不应该限制了。当社会上还在对是否应该让乙肝病原携带者当公务员而争论不休的时候,科学却赋予了他们当厨师的权利。
一些迹象表明,一些方面正试图减轻对乙肝病原携带者的歧视。2003年3月3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明确规定,“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除不能录取的本科专业:学前教育、航海技术、飞行技术等,专科专业:面点工艺、西餐工艺、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等,录取时一般应不受限制。”据一些曾接受卫生部咨询的专家说,出台这个通知,是在强烈呼声下的无奈之举,因为每年被体检刷掉的孩子实在太多了,他们需要一个红头文件撑腰。
但是另一些迹象表明,对于涉及1.2亿人的这个群体,更多的是忽视。人事部、劳动部、教育部、卫生部等的答复是“这个问题我们还没有形成意见,不宜报道”,“公务员选拔在这方面还没有统一标准”,“应该消灭歧视,但是我们无能为力”,“这个问题还没有研究过,也没有数据”
改变法律是很难的,但是法律应该尊重科学。我们得向政府呼吁一下,1.2亿呀,赶上一个国家了,处理不好会引起社会动荡。,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