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妊娠用药的“盲区”
“不推荐用于妊娠妇女”的含义,表证实对人类胚胎有致畸作用或其他不良影响的药物,可靠证据来自临床研究,专家推荐的妊娠期择药原则,评论
传统观念认为,胎盘作为一种屏障,可以保护胎儿免受药物不良反应的影响。然而,20世纪50年代末至60年代初,在美国以外的其他国家,有1万多名新生儿因母亲妊娠期间服用沙利度胺反应停而发生严重出生缺陷。沙利度胺的致畸事实改变了人们的认识,证明在胎儿发育的重要时期,暴露于沙利度胺可以导致严重的肢体和器官如肾脏和心脏畸形,其致畸率可达20%~30%。
药物对人类的致畸作用,既不可能通过药物的分类预测,也不能可靠地通过其药理学和毒理学预测。由于种系特异性,通过动物实验来预测药物对人的致畸性的能力有限。在医药公司为药物获准上市而进行的人体临床试验中,通常不包括致畸性研究,妊娠妇女通常属于剔除对象,尤其是那些在动物实验中怀疑有致畸作用的药物。
“不推荐用于妊娠妇女”的含义
这句话在供医师使用的药物参考书中经常出现。在大多数药物标签上也不介绍妊娠期间的使用问题。许多妇女将“不推荐用于妊娠妇女” 理解为不适用于妊娠妇女,而常在用药后终止妊娠。实际在多数情况下,这句话的含义是“该药缺乏妊娠妇女用药安全性的证据”。
继沙利度胺之后,只有不足30种药物被证实对人类有致畸作用(见表)。也有一些曾被认为有致畸作用的常用药物如水杨酸、糖皮质激素和杀精子剂,在其后进行的更大规模对照研究中被证实是安全的。由于有充分证据证明对胎儿有危险的药物为数很少,所以,在妇产科医师们决定给妊娠妇女用药时,几乎没有什么信息可以帮助他们。这种情况在其他科室中也存在。表 证实对人类胚胎有致畸作用或其他不良影响的药物
药物
致畸作用或不良影响
氨蝶呤,甲氨蝶呤
中枢神经系统(CNS)和肢体畸形
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
新生儿长期肾功能衰竭,颅骨骨化差,肾小管发育不全
抗胆碱能药
新生儿胎便肠梗阻
抗甲状腺药(丙硫氧嘧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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