扑热息痛是我国继维生素C之后的第二大原料药。该药的全球年产能力为7.5万~8万吨,而我国2003年的产量超过3万吨,约占全球40%的份额。近10年来,我国扑热息痛出口年平均增长率为14.57%,2003年出口总量为28163吨,比1998年增长了90%。出口区域覆盖全世界90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东南亚、非洲、北美和南亚是主要出口区域市场。2003年东南亚市场占我国扑热息痛出口区域份额的31.42%,非洲占19.66%。我国扑热息痛主要出口到欧盟、印尼、印度和南非,但近年陆续遭到来自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反倾销调查。在1994年南非和2001年印度的反倾销调查中,因为国内没有企业应诉而以增税告终,印度反倾销总局以每公斤3.26美元的额度征收了我国出口企业的临时反倾销税。为此,我国对南非和印度两国的扑热息痛出口贸易近两年大幅度减少。2003年9月2日,印尼对我国扑热息痛立案调查,涉案金额为722万美元,是医药保健类产品遭受国外反倾销以来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也是2003年印尼对我国提起反倾销调查的4起案件中惟一有中国企业应诉的案件。当时有我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与国内6家企业应诉。此案初裁结果将于2004年3月公布。印尼对我国扑热息痛出口立案调查后一周(2003年9月8日),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扑热息痛分会在温州成立。扑热息痛分会的成立对我国的解热镇痛原料药提高国际竞争实力,规避贸易风险,协调行业内部矛盾具有重大意义。目前,扑热息痛的出口价格比较稳定,在2200美元/吨左右。规范行为,积极应对。在2003年的印尼扑热息痛反倾销调查中,如果我方不躲避,并采取积极态度争取一切机会,也许能找到突破口,把损失减少到最小。但事实表明,我国能真正积极面对反倾销调查的企业不多。反倾销是WTO认定和许可的贸易保护措施,是国际通行的保护国内产业的手段。我国医药行业内部的相关组织应该加强行业协调,指导行业内企业间的经营行为,采取积极防范措施,规范企业经营秩序,有效打击低价倾销,形成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良好贸易环境,才能减少反倾销等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所造成的障碍。 |
(转摘自“医药快讯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