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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静催眠药销售更严格
http://www.100md.com 2004年4月6日
     晨报记者陈里予报道从5月1日起,只有通过GSP认证且具有原料药经营范围的药品经营企业,才能经营第二类精神药品原料药,对于其他药品经营企业现有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原料药,库存销售截止到今年12月31日。昨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第二类精神药品监管的通知》,对第二类精神药品进一步加强监管。

    上海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杜文民表示,第二类精神药品多是镇静催眠类药品,之所以三番四次加强对此类药品的监管,是因为它们具有“成瘾性”,一旦滥用,会严重损害服用者的健康。

    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企业必须按规定剂量、凭加盖医疗机构公章的处方销售该类精神药品,禁止超剂量销售或无处方销售,严禁药品零售企业向未成年人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

    新闻晨报,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