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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436731
新资源保健食品审评费将有所变动
http://www.100md.com 2004年4月8日 康易
     自4月1日起,原由卫生部门收取的新资源食品(保健品)申请审评费改为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取申请费,审评费由中药品种保护委员会收取。

    通知明确,原由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现为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卫生监督检验部门收取的新资源食品(保健品)申请审评费(含申请费和审评费),分别划归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药品种保护委员会收取。保健品以外的其他新资源食品申请审评费,仍由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卫生监督检验部门收取.

    2004.4.8,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