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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护理杂志》 2000 Vol.35 No.1
我于1997年5月有幸在日本东北大学医疗技术短期大学部护理学科学习。日本目前正面临着“少子”、高龄的社会问题,政府、民间都纷纷致力于研究保健、医疗、福利等有关方面的对策,并于1996年8月对护理教育课程进行了大幅度地修改。
目前,日本的护理基础教育虽然是以高中毕业后的3年制护理学校及3年制护理短期大学为主 ,但近几年来正在向大学、大学学院教育的方向快速发展。日本的护理教育正处在一个非常大的转换期之中,我利用这次留学机会和导师岸英子教授共同就现代日本的护理教育状况作 如下介绍。
1 20世纪后半叶日本的护理教育课程的变迁
日本于1948年7月制定了保健护士、助产士、护士法,随后于1951年8月制定了保健护士、助 产士、护士学校的指定教育课程。至1997年近50年的时间里,随着时代的变化,护理模式的改变,日本的护理教育课程进行了三次大的修改。第1次修改使护理学在专业科目中有了重要的地位。第2次修改将护理学作为一门专业科目独立出来。为面向21世纪,提高护理人员的素质,于1996年8月又对指定教育课程进行了第3次修改,并于1997年4月在3年制护理教育机构中(包含4年制护理大学)实施。[1]
2 有关第1次护理教育课程的修改
1967年11月护理教育课程的修改从过去以疾病为中心的教育方式向以患者为中心的综合护理及继续护理的教育方向而转移。[2]为满足患者的需要,护理工作不再局限于临床,从预防疾病到保进康复,护理的概念和范围不断地发展扩大。
1967年修改的基本要点和内容:在以患者为中心,增进健康、促进康复的宗旨下分为护理学总论、成人护理学、小儿护理学、妇科护理学四大范畴。基础科目390学时,专业科目330学时及护理学2655学时,合计3375学时。[3]自1970年开始,护理大学及短期大学有慢慢增加的倾向。
3 有关第2次护理教育课程的修改
在日本由于65岁以上的高龄人口不断增加,疾病的构成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同时其他的成人疾病也在不断地增长。在全民皆受保险的日本,由于高龄者就诊的增多,药剂费及其他医疗费用的高涨已成为日本的社会问题。[4]
在这样的环境中,于1989年3月对护理教育课程进行了第2次修改。此次修改的内容和要点: 实行“宽松”教育,重视对护理对象的理解并对应于医疗,学习从预防疾病、健康教育到促进康复的基础知识。将《护理学总论》改为《基础护理学》,新增设了《老人护理学》而使 专业科目成为5门。面向高龄化社会,产生了继续护理和家庭护理。基础科目360学时,专业基础科目510学及及专业科目1980学时(包含临床实习1035学时),选修科目150学时,合计为3000学时。[3]这次修改推进了4年制护理大学的发展,大学、大学学院、短期大学的护理教育将成为主流。
4 有关第3次护理教育课程的修改
进入90年代,随着日本“少子化”、高龄化社会的飞速到来,以及医疗的高技术化和专业化 ,均需要优秀的护理人才。为了提高护理人员的素质,必须采取有效的培养措施。[5]在此背景下,于1996年8月修改了《保健护士、助产士、护士学校的指定教育课程》。
此次修改的要点:①从规定教育科目改为规定教育内容,以寻求教育课程的弹性化。②在专业科目中,新开设《家庭护理论》及《精神护理学》,以充实教育内容。③为使各教育机构能够建立独立的提高学生自学能力的教育体制,以单位制取代原有的学时制。④提出3年6个月以上的护士与保健护士,以及护士与助产士的综合教育课程。⑤有关3年护士课程的专职教员的配备标准,由原来的按年级配备改为按专业领域配备。⑥设施设备的重新估价以及实习设施的基本配备,从护理质量的角度出发进行充实并加以扩大。[6]
此次修改将基础科目、专业基础科目、专业科目分别改称为基础分野、专业基础分野、专业分野。其中,基础分野是将人文科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中的科目做为科学的思考基盘和人与人生活的理解而设定。专业基础分野是将解剖生理学、生化学、营养学、药理学、病理 学及微生物学等科目做为人体的构造和机能、疾病的构成和康复的促进而设定,公众卫生学 、社会福利及关系法规等科目作为社会保障制度和生活者的健康而设定。详细的教育内容和单位数如附表所示。[6]有关实习不仅局限于医院中,还可以在所有能进行护理工作的场所中,直接与患者、家属等接触,将原来的“临床实习”改为“临地实习”。
表1 1996年8月修改的教育课程
教育内容 单位数
基础分类 科学的思考基础 13
人与人生活的理解 13
专业基础分类 人体的构造和机能 15
疾病的构成和康复的促进 15
社会保障制度和生活者的健康 6
专业分类 基础护理学 10
家庭护理学 4
成人护理学 6
老年护理学 4
小儿护理学 4
妇科护理学 4
精神护理学 4
临床实习 23
基础护理学 3
家庭护理学 2
成人护理学 8
老年护理学 4
小儿护理学 2
妇科护理学 2
精神护理学 2
合 计 93
注:理论及操作课时:15~30h为1单位,实验及实习课时:30~45h为1单位。
5 结 语
1997年4月开始实施的新护理教育课程,目前正在日本全国范围内3年制的护理教育机构中广泛实施。各单位虽在努力认真地执行,但因处于过渡期,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难以确保从事专业科目教育研究的教员,以医师为中心进行护理教育的学校不能完全理解修改的宗旨,难以确保实习场所,以至实习难以充分展开等等。
今后为了充实新教育课程,发挥各教育机构的特殊性,日本有关各界正在积极地探讨和研究对策,以培养出适应社会发展的优秀护理人才。
参考文献:
[1]岸英子.临床指导者研修.宫城看护协会现任教育资料,1997:1.
[2]藤村龙子.教育机关の特质にみる专门职性とかリキエうム机造.看护教育,1995,36(8):640.
[3]杉森みど里.看护教育学.医学书院,1992,增补版:283-285.
[4]岸英子.高龄化社会与护理需求.第3届中日护理会议论文汇编,1994:57.
[5]看护问题研究会监修.新订看护教育リキエうム.第一法规,1997:26.
[6]看护问题研究会监修.新订看护教育リキエうム.第一法规,1997:104.
目前,日本的护理基础教育虽然是以高中毕业后的3年制护理学校及3年制护理短期大学为主 ,但近几年来正在向大学、大学学院教育的方向快速发展。日本的护理教育正处在一个非常大的转换期之中,我利用这次留学机会和导师岸英子教授共同就现代日本的护理教育状况作 如下介绍。
1 20世纪后半叶日本的护理教育课程的变迁
日本于1948年7月制定了保健护士、助产士、护士法,随后于1951年8月制定了保健护士、助 产士、护士学校的指定教育课程。至1997年近50年的时间里,随着时代的变化,护理模式的改变,日本的护理教育课程进行了三次大的修改。第1次修改使护理学在专业科目中有了重要的地位。第2次修改将护理学作为一门专业科目独立出来。为面向21世纪,提高护理人员的素质,于1996年8月又对指定教育课程进行了第3次修改,并于1997年4月在3年制护理教育机构中(包含4年制护理大学)实施。[1]
2 有关第1次护理教育课程的修改
1967年11月护理教育课程的修改从过去以疾病为中心的教育方式向以患者为中心的综合护理及继续护理的教育方向而转移。[2]为满足患者的需要,护理工作不再局限于临床,从预防疾病到保进康复,护理的概念和范围不断地发展扩大。
1967年修改的基本要点和内容:在以患者为中心,增进健康、促进康复的宗旨下分为护理学总论、成人护理学、小儿护理学、妇科护理学四大范畴。基础科目390学时,专业科目330学时及护理学2655学时,合计3375学时。[3]自1970年开始,护理大学及短期大学有慢慢增加的倾向。
3 有关第2次护理教育课程的修改
在日本由于65岁以上的高龄人口不断增加,疾病的构成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同时其他的成人疾病也在不断地增长。在全民皆受保险的日本,由于高龄者就诊的增多,药剂费及其他医疗费用的高涨已成为日本的社会问题。[4]
在这样的环境中,于1989年3月对护理教育课程进行了第2次修改。此次修改的内容和要点: 实行“宽松”教育,重视对护理对象的理解并对应于医疗,学习从预防疾病、健康教育到促进康复的基础知识。将《护理学总论》改为《基础护理学》,新增设了《老人护理学》而使 专业科目成为5门。面向高龄化社会,产生了继续护理和家庭护理。基础科目360学时,专业基础科目510学及及专业科目1980学时(包含临床实习1035学时),选修科目150学时,合计为3000学时。[3]这次修改推进了4年制护理大学的发展,大学、大学学院、短期大学的护理教育将成为主流。
4 有关第3次护理教育课程的修改
进入90年代,随着日本“少子化”、高龄化社会的飞速到来,以及医疗的高技术化和专业化 ,均需要优秀的护理人才。为了提高护理人员的素质,必须采取有效的培养措施。[5]在此背景下,于1996年8月修改了《保健护士、助产士、护士学校的指定教育课程》。
此次修改的要点:①从规定教育科目改为规定教育内容,以寻求教育课程的弹性化。②在专业科目中,新开设《家庭护理论》及《精神护理学》,以充实教育内容。③为使各教育机构能够建立独立的提高学生自学能力的教育体制,以单位制取代原有的学时制。④提出3年6个月以上的护士与保健护士,以及护士与助产士的综合教育课程。⑤有关3年护士课程的专职教员的配备标准,由原来的按年级配备改为按专业领域配备。⑥设施设备的重新估价以及实习设施的基本配备,从护理质量的角度出发进行充实并加以扩大。[6]
此次修改将基础科目、专业基础科目、专业科目分别改称为基础分野、专业基础分野、专业分野。其中,基础分野是将人文科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中的科目做为科学的思考基盘和人与人生活的理解而设定。专业基础分野是将解剖生理学、生化学、营养学、药理学、病理 学及微生物学等科目做为人体的构造和机能、疾病的构成和康复的促进而设定,公众卫生学 、社会福利及关系法规等科目作为社会保障制度和生活者的健康而设定。详细的教育内容和单位数如附表所示。[6]有关实习不仅局限于医院中,还可以在所有能进行护理工作的场所中,直接与患者、家属等接触,将原来的“临床实习”改为“临地实习”。
表1 1996年8月修改的教育课程
教育内容 单位数
基础分类 科学的思考基础 13
人与人生活的理解 13
专业基础分类 人体的构造和机能 15
疾病的构成和康复的促进 15
社会保障制度和生活者的健康 6
专业分类 基础护理学 10
家庭护理学 4
成人护理学 6
老年护理学 4
小儿护理学 4
妇科护理学 4
精神护理学 4
临床实习 23
基础护理学 3
家庭护理学 2
成人护理学 8
老年护理学 4
小儿护理学 2
妇科护理学 2
精神护理学 2
合 计 93
注:理论及操作课时:15~30h为1单位,实验及实习课时:30~45h为1单位。
5 结 语
1997年4月开始实施的新护理教育课程,目前正在日本全国范围内3年制的护理教育机构中广泛实施。各单位虽在努力认真地执行,但因处于过渡期,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难以确保从事专业科目教育研究的教员,以医师为中心进行护理教育的学校不能完全理解修改的宗旨,难以确保实习场所,以至实习难以充分展开等等。
今后为了充实新教育课程,发挥各教育机构的特殊性,日本有关各界正在积极地探讨和研究对策,以培养出适应社会发展的优秀护理人才。
参考文献:
[1]岸英子.临床指导者研修.宫城看护协会现任教育资料,1997:1.
[2]藤村龙子.教育机关の特质にみる专门职性とかリキエうム机造.看护教育,1995,36(8):640.
[3]杉森みど里.看护教育学.医学书院,1992,增补版:283-285.
[4]岸英子.高龄化社会与护理需求.第3届中日护理会议论文汇编,1994:57.
[5]看护问题研究会监修.新订看护教育リキエうム.第一法规,1997:26.
[6]看护问题研究会监修.新订看护教育リキエうム.第一法规,1997: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