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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执行药品GMP认证有关事宜的通知》(国药监安[2003]110号)文件的规定,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数据准确,药品安全监管司编制了《药品GMP认证工作计划表》和《药品GMP认证审查公告申报表》,要求各省(区、市)药品监管局将本地区的药品GMP认证工作计划和审批情况,按照以上两表所列项目认真填写,并及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安全监管司。传真:010-88363227;电子邮件:xiaojy@sd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