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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393935
癫痫合并烧伤的临床护理体会
http://www.100md.com 《中华实用医药杂志》 2003年第8期
     路西兰 【文献标识码】 C 【文章编号】 1609-6614(2003)08-0764-01

    癫痫是一种由于发作性脑神经元异常放电导致暂时性脑功能失调,表现为运动、感觉、意识、植物神经和精神等不同程度障碍的临床综合征。1998年2月~2002年8月,我院共收治癫痫发作致烧烫伤患者28例,占同期烧烫伤患者的4%。现将癫痫合并烧伤的临床护理体会总结如下。

    1 临床资料

    28例患者中男16例,女12例,18~54岁,平均26岁;其中热液烫伤18例,火焰烧伤7例,灼烧3例;烧伤面积Ⅲ°为5%~30%,Ⅱ°为8%~32%。烧伤部位:面部5例,手部10例,前胸6例,混合部位3例。住院14~76天,平均为29天。

    2 癫痫合并烧伤的护理

    2.1 护理措施

    2.1.1 将癫痫发作致烧伤的患者安置在安静的环境中,立即清创,及时更换脏湿的衣物。

    2.1.2 密切观察体温、脉搏、呼吸,并注意观察患者神志,精神状态,末梢循环、有无紫绀、出血斑、胃肠功能和创面情况。

    2.1.3 癫痫发作时,病人取侧卧位,头位稍低,伸颈,下颌向前,解开衣领、腰带并取下假牙,保持呼吸道通畅,防止呕吐物误吸造成窒息。

    2.1.4 尽快控制发作,遵医嘱用药,应用安定、苯巴比妥等药物应密切观察疗效与不良反应,有呼吸抑制时立即停药。如需手术治疗,则应在术前加服抗癫痫药物。

    2.1.5 对出现意识障碍加重或抽搐停止后意识障碍无好转,血压升高、脉搏减慢、紫绀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医生并协助处理。

    2.2 烧伤创面的护理

    2.2.1 烧伤创面换药时动作要轻柔,尽量减少刺激。如创面疼痛剧烈,可肌注度冷丁或强痛定,避免疼痛刺激诱发癫痫发作。

    2.2.2 肢体术后应抬高,以利血液回流;不能在植皮的肢体上扎止血带,以防血液循环受阻,导致皮瓣,皮片坏死。

    2.3 心理护理及健康教育 烧伤是意外事故,患者会产生极大情绪反应。因此应对患者耐心劝慰、疏导,使其增强战胜疾病的信心。患者在服用抗癫痫药物期间不能随意停药,避免参加较剧烈的活动,或去较危险的地方。

    (编辑 青山), http://www.100md.com(赵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