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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394525
人流术致心脏呼吸骤停复苏成功1例报告
http://www.100md.com 《中华现代临床医学杂志》 2003年第2期
     【文献标识码】 D 【文章编号】 1726-6424(2003)02-0183-02

    1 病例资料

    孕妇,29岁,因G 3 P 2 宫内孕63天,于2002年10月29日到本院门诊妇科行人流术终止妊娠,既往无心脏病、高血压及晕厥史。术后半分钟孕妇突然出现意识丧失,呼之不应,大动脉搏动消失,呼吸消失,血压测不到,颜面口唇青紫,立即请我科抢救,1min后急诊医师到达给予现场心肺复苏(CPR),畅通气道,持续胸外心脏按压,高流量吸氧,静注肾上腺素1mg、可拉明0.375mg,洛贝林3mg,静注生脉40ml,经抢救5min后患者心跳呼吸恢复,大动脉搏动出现,神志清楚,颜面口唇青紫消失,血压60/40mmHg,心率52次/min,遂转急诊科留观半天,生命体征平稳后出院。

    2 讨论

    人流术是妇科终止妊娠常见门诊手术,常见不良反应是人流综合征,心脏骤停少见。子宫颈主要为结缔组织,含有平滑肌、血管和弹力纤维,分布有丰富的交感神经和迷走神经。人流术时由于器械对宫颈的牵拉、扩张,负压吸引的机械刺激,反射性引起内脏迷走神经反应增强,致心脏抑制;孕妇产床头高脚低位易使下肢静脉淤血,回心血流减少,心排减少,造成心肌供血不足;加之孕妇紧张、恐惧、疼痛使机体应激性增高,使孕妇出现休克症状,从而造成心脏骤停。

    总结:(1)人流术中及术后妇科医生对可能发生的心脏骤停应有充分的预见和重视;(2)术中注意操作轻柔,与孕妇语言交流慰抚,提倡使用麻醉药物无痛人流,以减少人流综合征的发生;(3)妇科门诊手术室应配备有抢救药品及设备以防不测;(4)应掌握现场心肺复苏(CPR)技术,争分夺秒,全力以赴。在 CPR时值得注意的是切忌犹豫观望;做胸外心脏按压时不要反复听、反复停;不要将孕妇搬离产床而耽误时机;不要因进行其它操作而停止按压;更不要因等待上级或急诊医师而中断CPR。

    (收稿日期:2003-03-26) (编辑 礁石), 百拇医药(王德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