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护理工作中产生法律纠纷的原因与对策
【摘要】 针对我国医院内现阶段护理工作中产生法律纠纷的常见原因,本文从医护耦合因素,护士自身因素及病人和家属三方面进行分析;解决法律纠纷的对策:一是尽快的建立健全护理各项法律规定,二是在护理基础教育中增加法律知识培训,三是尽快完善医院各项管理制度,强化护理管理中的法律意识,四是加强护理职业人员保险,五是规范医护耦合行为,六是正确维护病人的自主权。
关键词 护理工作 法律纠纷 原因 对策
The reasons and strategies of legal dispute in nursing in hospital
Luo Yanhua,Sun Jing,Shi Chongqing,et al.
Workers’Hospital of Hubei Proveince,Jingzhou,Hubei434000.
, 百拇医药
【Abstract】 To aim the common reasons of legal dispute in nursing work in hosiptal,the author analysised three factor:woperation between doctors and nurses,nurses themselves and patients and their family members.And also the author raised six aspects of strategies:①establish and perfect various kinds of law and institution on nursing;②enˉhame the law training in basic nursing education;③perfect the management institution in hosiptal and strengthen the law concern in nursing management;④enhance the insurance of the health care professionals;⑤Standarellize the coˉoperation between doctors and nurses;⑥Proteet patients’independence power correct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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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 words nursing work legal dispute reason strategy
随着社会的日益进步,人们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正当权益已渐成常识。鉴于目前医院内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较薄弱,而病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在逐渐增强,与护理有关的医疗纠纷逐年增加,本文对院内护理工作中易产生法律纠纷的原因作一分析。
1 院内护理工作中产生法律纠纷的常见原因
1.1 医护耦合行为在法律纠纷中的表现 (1)护理病历与医疗病历记载不一致;由于病人及危重病人多,医护之间沟通较少,护理病历与医生病历易出现差异。(2)医护间对护理级别的界定认识不一致 [1] ;分级护理内容不为医生、护士所共识,导致医生盲目下达护理级别而不知每一护理级别的内容。(3)医嘱开具时间与护士执行时间不一致;多见于医生工作忙或疏忽而误将时间开错,护士又忽视了开出的具体时间而导致与事实不符。(4)滥用口头医嘱过后补漏。(5)病人病情变化时医护人员应答不及时 [1] ;多见于危重病人的抢救和夜班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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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护理工作中产生法律纠纷的常见原因
1.2.1 我国医疗体制及护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 传统福利性医疗卫生观念和陈旧的公费医疗制度间的矛盾,导致服务与被服务者的碰撞 [2] 。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用来解决护理法律纠纷的专门性法律;1987年6月29日国务院颁发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是唯一一部在 计划经济体制下出台的处理医疗事故的行政法规 [3] 。
1.2.2 护理管理工作的不完善 [4] (1)护理人员严重缺编,受经济效益的驱使各医院均不愿增加护理人员,加上护理人员多为女性,产假、探亲假、节休假、工休假及加床等,使实际在岗率明显缺编。(2)大量的非指导工作占用了护士的大部分时间,护患间的沟通交流不及时,护理质量得不到保证。(3)护理管理模式落后:大部分管理者学历较低,在思想和认识问题的程度上明显滞后,不能合理开发护理资源,改革现有的管理模式。(4)医院管理中存在的缺陷;如医院治安环节薄弱,患者在病房丢失钱物;卫生间灯未及时修理,病人摸黑而摔倒;功能科室对检查病人的推诿,使病人等候太久等,都会成为引发护患纠纷的导火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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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淡薄 [5,6] (1)护理教育课程设置中缺乏法律知识,导致护士上岗前不懂得护士注册是护士执业的合法依据,执业中应履行的义务和权利以及执业中涉及到的护理差错、事故和自己应负的工作责任和法律责任等。(2)护理管理者忽视和缺乏法律意识,对实际工作中发生的问题,缺乏用“法”的尺度去衡量。(3)护理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缺乏,导致言行上的不慎,说话不技巧 [7] ,做事不讲方法,以致发生法律纠纷。
1.2.4 护理工作中常见不安全行为因素 [8] (1)情绪不稳定,注意力不集中;由于护理工作的特殊性,繁忙、重复性操作很多,倒夜班频繁,“生物钟”紊乱,易引起注意力减退。(2)护士缺编,危重病人多,工作量大,易造成头脑不能保持冷静,产生急躁情绪。(3)外界环境因素干扰;病区的声、光、温度、噪音等,将不同程度地干扰注意力。(4)人际关系不协调,易产生抵触情绪,其结果导致不良行为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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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病人和家属方面产生法
律纠纷的常见原因 (1)病人和家属滥用法律给予的权利 [9] ,以维护自身的生命权或健康权而申诉,提出一些不合理的要求。(2)病人与家属医疗期望值过高,对病情变化不理想,将情感发泄迁怒 [6] 。(3)少数病人不讲究医院道德,不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不尊重医务人员。(4)极少数病人受经济利益的驱使或对护理人员的歧视,寻理由找纠纷。(5)环境因素及病人本身疾病影响产生的心理反应以及不良刺激等,易致情绪变化,继而导致矛盾和冲突发生。(6)病人和医护人员存在分歧 [10] ,医护人员认为病人应该知道的和病人实际想知道的不一致,从而导致护患纠纷的发生。
2 解决护理工作中法律纠纷的对策
2.1 尽快的建立、健全护理各项法规 (1)通过立法形式,真正形成全社会尊重护理人员的人格和权利、承认其劳动及价值,使护理人员更加热爱护理事业,做好护理工作 [12]。(2)尽快制定《护士执业法》,从护理的任务、职业标准、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文件书写标准、权力和义务、意外责任保险、夜班职责与特点、执业注册的要求、如何处罚无执照者等方面做详尽的规定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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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在护理基础教育中增加法律知识培训 鉴于德国、美国等国家在护理基础教育中设有《与职业有关的法律》、《公民法》 [11] 及课程设置中有伦理学,传授病人的权利等 [13] 。我们认为现阶段我国护理教育基础护理中应增设法学课程,讲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医疗责任保险法》等法律条款。
2.3 尽快完善医院各项管理制度,强化护理管理中的法律意识 (1)我国各家医院沿用几十年的传统的规章制度已远远滞后于时代发展的要求,因此必须尽快完善医院的管理制度,如通知单送达病人或病人家属时,最好有第三人在场,并且要求接收者签署详细的姓名、身份、身份证号码及送达时间等 [11] 。(2)护理管理者应加强制度教育,在确保工作有序进行的同时,制定护理标准,建立合理的护患比例,加强保护机制,合法健全护理服务记录 [2] ,及时为病人提供有效治疗;专业教育与培训制度、临床督导制定、临床审核制度、临床工作的监督与指引制度、临床制度的监察与指引制度、事故申报制度、促进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制度、公众意见汇集制度、风险管理制度 [14] 等一系列有效的管理制度与措施。
, 百拇医药
2.4 加强护理职业人员保健 (1)强化护理人员自我保健意识,包括改进个人生活习惯,改善个人生活环境及维护身心稳态而采取的一切行为措施 [12] 。(2)定期进行健康查体,做到及早发现问题,以保证护理人员的健康;不断改善工作和生活环境,以保持稳定的工作情绪。(3)建立护理人才市场,利用人才市场的调节机制和价值规律来调节护理 人员的余缺,以解决护理人员供需矛盾和护理工作超负荷状况。
2.5 规范医护耦合行为,减少医疗纠纷 [1] 医护人员之间加强沟通,经常交换和征求意见,保持病历记载的一致性;严格查对制度、限定口头医嘱的使用范围和分级护理内容,提高医护人员的应答素质。
2.6 正确维护病人的自主权 [15] (1)树立尊重病人自主权的意识,从病人利益出发,让病人参与自身的医疗和护理实践,真正体现“以病人为中心”的护理理念。(2)让病人了解更多的医护信息。加强医护患之间的交流与沟通 [16] ,建立良好的医—护—患关系,共同探讨最有利于疾病康复的方案。(3)帮助和鼓励病人做出恰当的选择,尊重病人真实的意愿,真正把自主权还给病人。
, 百拇医药
参考文献
1 苏晓丽,赵丽,王彩琴.规范医护耦合行为,减少医疗纠纷.实用护理杂志,2002,18(1):71-72.
2 韦衡秋.护理纠纷的原因及防范措施.实用护理杂志,2002,18(12):52-53.
3 牛 女亲 ,陈丽君,王素云.护理人员如何避免和正确处理法律纠纷.现代护理,2002,8(9):719.
4 吴玉霞,张士华,吴寇霞,等.实用护理杂志,2002,18(9):74-75.
5 李林,任泽娟.护理研究,2002,16(2):120-121.
6 潘春娟.护患纠纷的原因及对策.护理研究,2002,16(9):544-545.
, 百拇医药
7 罗卫东.医疗纠纷起因与对策.中华医院管理杂志,1999,15(11):700.
8 范传玲,吕瑞华,王翠.护理差错事故与行为科学相关因素探讨.护理研究,2002,16(3):129-131.
9 张蓉,崔芙蓉.强化护理管理者的法律意识.护理研究,2002,16(3):174-175.
10 马莉丽,何种.病人决策行为研究进展.国外医学·护理学分册,2002,21(8):350-352.
11 周荣慧.对护理管理人员法律知识教育的探讨.中华护理杂志,2001,36(10):761-763.
12 牛小林.护理职业人员的健康问题与保健对策.中国医院管理,1997,17(5):29-31.
, 百拇医药
13 万丽红,李津,施齐芳,等.将《卫生法规与护理法》纳入护理教学体系的构想.护理研究,2001,15(6):353-355.
14 张仲明.加强医疗风险管理,确保医疗质量.中华医院管理杂志,1999,15(9):569-572.
15 杨巧兰,周波,李从贵.如何在护理工作中正确维护病人的自主权.实用护理杂志,2001,17(8):49.
16 许艳玲.护理工作中潜在的法律问题及对策.中华医院管理,2002,18(8):499-500.
作者单位:1 434000湖北省职工医学院护理系
2 大连大学医学院护理系
3 武汉科技大学医学院护理系
4 哈尔滨医科大学分校
5 承德医学院
(作者均为北京协和医科大学护理学院在职研究生)
(编辑 晓亮), 百拇医药(罗艳华)
关键词 护理工作 法律纠纷 原因 对策
The reasons and strategies of legal dispute in nursing in hospital
Luo Yanhua,Sun Jing,Shi Chongqing,et al.
Workers’Hospital of Hubei Proveince,Jingzhou,Hubei43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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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o aim the common reasons of legal dispute in nursing work in hosiptal,the author analysised three factor:woperation between doctors and nurses,nurses themselves and patients and their family members.And also the author raised six aspects of strategies:①establish and perfect various kinds of law and institution on nursing;②enˉhame the law training in basic nursing education;③perfect the management institution in hosiptal and strengthen the law concern in nursing management;④enhance the insurance of the health care professionals;⑤Standarellize the coˉoperation between doctors and nurses;⑥Proteet patients’independence power correct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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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 words nursing work legal dispute reason strategy
随着社会的日益进步,人们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正当权益已渐成常识。鉴于目前医院内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较薄弱,而病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在逐渐增强,与护理有关的医疗纠纷逐年增加,本文对院内护理工作中易产生法律纠纷的原因作一分析。
1 院内护理工作中产生法律纠纷的常见原因
1.1 医护耦合行为在法律纠纷中的表现 (1)护理病历与医疗病历记载不一致;由于病人及危重病人多,医护之间沟通较少,护理病历与医生病历易出现差异。(2)医护间对护理级别的界定认识不一致 [1] ;分级护理内容不为医生、护士所共识,导致医生盲目下达护理级别而不知每一护理级别的内容。(3)医嘱开具时间与护士执行时间不一致;多见于医生工作忙或疏忽而误将时间开错,护士又忽视了开出的具体时间而导致与事实不符。(4)滥用口头医嘱过后补漏。(5)病人病情变化时医护人员应答不及时 [1] ;多见于危重病人的抢救和夜班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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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护理工作中产生法律纠纷的常见原因
1.2.1 我国医疗体制及护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 传统福利性医疗卫生观念和陈旧的公费医疗制度间的矛盾,导致服务与被服务者的碰撞 [2] 。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用来解决护理法律纠纷的专门性法律;1987年6月29日国务院颁发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是唯一一部在 计划经济体制下出台的处理医疗事故的行政法规 [3] 。
1.2.2 护理管理工作的不完善 [4] (1)护理人员严重缺编,受经济效益的驱使各医院均不愿增加护理人员,加上护理人员多为女性,产假、探亲假、节休假、工休假及加床等,使实际在岗率明显缺编。(2)大量的非指导工作占用了护士的大部分时间,护患间的沟通交流不及时,护理质量得不到保证。(3)护理管理模式落后:大部分管理者学历较低,在思想和认识问题的程度上明显滞后,不能合理开发护理资源,改革现有的管理模式。(4)医院管理中存在的缺陷;如医院治安环节薄弱,患者在病房丢失钱物;卫生间灯未及时修理,病人摸黑而摔倒;功能科室对检查病人的推诿,使病人等候太久等,都会成为引发护患纠纷的导火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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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淡薄 [5,6] (1)护理教育课程设置中缺乏法律知识,导致护士上岗前不懂得护士注册是护士执业的合法依据,执业中应履行的义务和权利以及执业中涉及到的护理差错、事故和自己应负的工作责任和法律责任等。(2)护理管理者忽视和缺乏法律意识,对实际工作中发生的问题,缺乏用“法”的尺度去衡量。(3)护理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缺乏,导致言行上的不慎,说话不技巧 [7] ,做事不讲方法,以致发生法律纠纷。
1.2.4 护理工作中常见不安全行为因素 [8] (1)情绪不稳定,注意力不集中;由于护理工作的特殊性,繁忙、重复性操作很多,倒夜班频繁,“生物钟”紊乱,易引起注意力减退。(2)护士缺编,危重病人多,工作量大,易造成头脑不能保持冷静,产生急躁情绪。(3)外界环境因素干扰;病区的声、光、温度、噪音等,将不同程度地干扰注意力。(4)人际关系不协调,易产生抵触情绪,其结果导致不良行为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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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解决护理工作中法律纠纷的对策
2.1 尽快的建立、健全护理各项法规 (1)通过立法形式,真正形成全社会尊重护理人员的人格和权利、承认其劳动及价值,使护理人员更加热爱护理事业,做好护理工作 [12]。(2)尽快制定《护士执业法》,从护理的任务、职业标准、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文件书写标准、权力和义务、意外责任保险、夜班职责与特点、执业注册的要求、如何处罚无执照者等方面做详尽的规定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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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在护理基础教育中增加法律知识培训 鉴于德国、美国等国家在护理基础教育中设有《与职业有关的法律》、《公民法》 [11] 及课程设置中有伦理学,传授病人的权利等 [13] 。我们认为现阶段我国护理教育基础护理中应增设法学课程,讲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医疗责任保险法》等法律条款。
2.3 尽快完善医院各项管理制度,强化护理管理中的法律意识 (1)我国各家医院沿用几十年的传统的规章制度已远远滞后于时代发展的要求,因此必须尽快完善医院的管理制度,如通知单送达病人或病人家属时,最好有第三人在场,并且要求接收者签署详细的姓名、身份、身份证号码及送达时间等 [11] 。(2)护理管理者应加强制度教育,在确保工作有序进行的同时,制定护理标准,建立合理的护患比例,加强保护机制,合法健全护理服务记录 [2] ,及时为病人提供有效治疗;专业教育与培训制度、临床督导制定、临床审核制度、临床工作的监督与指引制度、临床制度的监察与指引制度、事故申报制度、促进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制度、公众意见汇集制度、风险管理制度 [14] 等一系列有效的管理制度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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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加强护理职业人员保健 (1)强化护理人员自我保健意识,包括改进个人生活习惯,改善个人生活环境及维护身心稳态而采取的一切行为措施 [12] 。(2)定期进行健康查体,做到及早发现问题,以保证护理人员的健康;不断改善工作和生活环境,以保持稳定的工作情绪。(3)建立护理人才市场,利用人才市场的调节机制和价值规律来调节护理 人员的余缺,以解决护理人员供需矛盾和护理工作超负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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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正确维护病人的自主权 [15] (1)树立尊重病人自主权的意识,从病人利益出发,让病人参与自身的医疗和护理实践,真正体现“以病人为中心”的护理理念。(2)让病人了解更多的医护信息。加强医护患之间的交流与沟通 [16] ,建立良好的医—护—患关系,共同探讨最有利于疾病康复的方案。(3)帮助和鼓励病人做出恰当的选择,尊重病人真实的意愿,真正把自主权还给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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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1 434000湖北省职工医学院护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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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哈尔滨医科大学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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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均为北京协和医科大学护理学院在职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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