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治疗对骨转移癌疼痛的疗效评价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680-077X(2003)09-0795-01
我院自1996年12月~1998年8月对恶性肿瘤骨转移35例、共68处病灶进行放射治疗,现分析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临床资料 男23例,女12例;年龄29~74岁,中位年龄52岁。原发癌类型:肺癌18例,乳腺癌12例,鼻咽癌2例,直肠癌2例,卵巢癌1例,骨转移均经X线片、骨ECT、CT或MRI扫描诊断证实。单发性骨转移9例,多发性骨转移26例,共68处病灶。其中脊椎转移占35%,骨盆转移占27%,肋骨转移占21%。在治疗骨转移前原发灶得到控制的病人12例,共计19处病灶;未控23例,共计49处病灶。有骨外脏器转移的病人10例,共计27处病灶;无骨外脏器转移25例,共计41处病灶。全组病例均表现为顽固性骨痛,其中5例伴脊髓受压所致的神经系统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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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放疗方法 采用6MV X射线或深部X射线治疗。分为3个剂量组:(1)2Gy/次,5次/周,总剂量40~50Gy,共40处病灶;(2)3Gy/次,5次/周,总剂量30Gy,共16处病灶;(3)5Gy/次,3次/周,总剂量15Gy,共12处病灶。
1.3 疗效评价标准 完全缓解:疼痛完全消失;部分缓解:基本不用或偶用止痛药;未缓解:治疗无效。
2 结果
本组35例病人均完成计划放疗,并得到100%随访,其中6例死亡。68处病灶放疗后疼痛症状完全缓解率66.2%(45/68),部分缓解率14.7%(10/68),两者相加总有效率为80.9%;未缓解为19.1%(13/68)。1例因颈椎转移剧痛而长期卧床,经放疗3Gy/次,5次/周,总计量30Gy,疼痛症状完全缓解,3个月、6个月、9个月随访溶骨性病灶呈修复性改变。6例患者13处病灶疼痛未缓解,4例为全身多处骨转移,2例有脊髓压迫征。统计学显示不同剂量组与放疗止痛效果差异无显著性(P>0.05)(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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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不同剂量组与放疗止痛效果的关系 (略)
显效时间是从放疗至疼痛开始减轻的时间。3个不同剂量组显效时间多在14天内。以7天为界,3Gy/次,5次/ 周,总剂量30Gy和5Gy/次;3次/周,总剂量15Gy;两个剂量组疼痛开始缓解的时间早于2Gy/次,5次/周,总剂量40~50Gy剂量组。统计学分析差异有显著性(见表2)
表2 不同剂量组与显效时间的关系 (略)
缓解期是放疗后疼痛开始减轻至同一部位疼痛复发的时间。放疗后止痛无效,其缓解期为0,归入缓解期小于3个月内,76.5%(52/68)的病灶疼痛缓解期超过3个月,47.1%(32/68)缓解期超过6个月。以6个月为界,2Gy/次,5次/周,总剂量40~50Gy剂量组的缓解期最长;5Gy/次,3次/周,总剂量15Gy剂量组的缓解期最短;3Gy/次,5次/周,总剂量30Gy量组的缓解期居中。统计学分析差异有显著性(P<0.05)(见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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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不同剂量组与缓解期的关系 (略)
3 讨论
骨转移造成的疼痛占癌性疼痛的首位 [1] ,严重影响患者的生存质量。单纯放射治疗能使大部分患者缓解疼痛症状,且获得较持久的止痛效果 [2] 。本组病例放疗后止痛总有效率为80.9%,其中完全缓解率为66.2%,部分缓解期超过6个月。1例严重颈椎转移的患者,经放疗,生活可自理,保持满意的生存质量。
参考文献
1 申文江.骨转移瘤.中华放射肿瘤杂志,1994,3:62.
2 谷铣之,哈献文,宋少章.现代肿瘤学,北京:北京医科大学、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1993,646.
作者单位:25000山东省淄博市第四人民医院
(收稿日期:2003-07-30)
(编辑 青山), 百拇医药(王卫)
我院自1996年12月~1998年8月对恶性肿瘤骨转移35例、共68处病灶进行放射治疗,现分析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临床资料 男23例,女12例;年龄29~74岁,中位年龄52岁。原发癌类型:肺癌18例,乳腺癌12例,鼻咽癌2例,直肠癌2例,卵巢癌1例,骨转移均经X线片、骨ECT、CT或MRI扫描诊断证实。单发性骨转移9例,多发性骨转移26例,共68处病灶。其中脊椎转移占35%,骨盆转移占27%,肋骨转移占21%。在治疗骨转移前原发灶得到控制的病人12例,共计19处病灶;未控23例,共计49处病灶。有骨外脏器转移的病人10例,共计27处病灶;无骨外脏器转移25例,共计41处病灶。全组病例均表现为顽固性骨痛,其中5例伴脊髓受压所致的神经系统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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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放疗方法 采用6MV X射线或深部X射线治疗。分为3个剂量组:(1)2Gy/次,5次/周,总剂量40~50Gy,共40处病灶;(2)3Gy/次,5次/周,总剂量30Gy,共16处病灶;(3)5Gy/次,3次/周,总剂量15Gy,共12处病灶。
1.3 疗效评价标准 完全缓解:疼痛完全消失;部分缓解:基本不用或偶用止痛药;未缓解:治疗无效。
2 结果
本组35例病人均完成计划放疗,并得到100%随访,其中6例死亡。68处病灶放疗后疼痛症状完全缓解率66.2%(45/68),部分缓解率14.7%(10/68),两者相加总有效率为80.9%;未缓解为19.1%(13/68)。1例因颈椎转移剧痛而长期卧床,经放疗3Gy/次,5次/周,总计量30Gy,疼痛症状完全缓解,3个月、6个月、9个月随访溶骨性病灶呈修复性改变。6例患者13处病灶疼痛未缓解,4例为全身多处骨转移,2例有脊髓压迫征。统计学显示不同剂量组与放疗止痛效果差异无显著性(P>0.05)(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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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不同剂量组与放疗止痛效果的关系 (略)
显效时间是从放疗至疼痛开始减轻的时间。3个不同剂量组显效时间多在14天内。以7天为界,3Gy/次,5次/ 周,总剂量30Gy和5Gy/次;3次/周,总剂量15Gy;两个剂量组疼痛开始缓解的时间早于2Gy/次,5次/周,总剂量40~50Gy剂量组。统计学分析差异有显著性(见表2)
表2 不同剂量组与显效时间的关系 (略)
缓解期是放疗后疼痛开始减轻至同一部位疼痛复发的时间。放疗后止痛无效,其缓解期为0,归入缓解期小于3个月内,76.5%(52/68)的病灶疼痛缓解期超过3个月,47.1%(32/68)缓解期超过6个月。以6个月为界,2Gy/次,5次/周,总剂量40~50Gy剂量组的缓解期最长;5Gy/次,3次/周,总剂量15Gy剂量组的缓解期最短;3Gy/次,5次/周,总剂量30Gy量组的缓解期居中。统计学分析差异有显著性(P<0.05)(见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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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不同剂量组与缓解期的关系 (略)
3 讨论
骨转移造成的疼痛占癌性疼痛的首位 [1] ,严重影响患者的生存质量。单纯放射治疗能使大部分患者缓解疼痛症状,且获得较持久的止痛效果 [2] 。本组病例放疗后止痛总有效率为80.9%,其中完全缓解率为66.2%,部分缓解期超过6个月。1例严重颈椎转移的患者,经放疗,生活可自理,保持满意的生存质量。
参考文献
1 申文江.骨转移瘤.中华放射肿瘤杂志,1994,3:62.
2 谷铣之,哈献文,宋少章.现代肿瘤学,北京:北京医科大学、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1993,646.
作者单位:25000山东省淄博市第四人民医院
(收稿日期:2003-07-30)
(编辑 青山), 百拇医药(王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