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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396219
由告知引发医疗事故争议的原因及对策
http://www.100md.com 《中华现代医院管理杂志》 2003年第2期
     【摘要】 分析我们医院医疗事故争议的原因,并探讨争义的对策。由告知不当或未告知引起的事故是近几年引起医疗事故最主要的原因之一,有逐渐增加的趋势,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颁布后是一个新的问题,每个医疗单位应该引起更多的重视。

    关键词 告知 医疗事故 争议

    A brief talk on causes and countermeasures about the

    controversy of medical accidents by notify

    Zhang Xinmin,Luo Bin,Li Jinli

    Yellow River Hospital of Sanmenxia in Henan Province,Sanmenxia472000.
, 百拇医药
    【Abstract】 To analys causes of controversy of medical accidents in our hospital and explore countermeasures of the controversy.The accidents aroused by improper notification and/or no-notification,which is one of main causes of medical accident in recent years,have an increasing trend.This is a new problem after issuing of new rules of handling medical accidents.Every medical unit should pay more attention to this situation.

    Key words notification medical accidents controversy
, 百拇医药
    随着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颁布实施,患者及家属的法律意识特别是维持自身权益的意识明显增强,对医疗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而由告知不当或未告知引发的医疗事故争议,在近期明显增多,足以引起医疗单位的重视,为尽快适应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社会发展的要求,笔者就我院近年由告知引发的医疗事故争议的原因及对策做以下探讨。

    1 由告知引发的医疗事故争议的原因

    笔者根据我院2000年1月~2002年12月间发生的医疗事故争议27起,其中因告知不当或未告知引发的医疗事故争议6起,现将其原因归类为以下几个方面。

    (1)没有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在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明确要求,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这不仅说明告知是医务人员的义务,同时也说明了患者有知情同意权。但在目前,我们的医务人员还有相当一部分跟不上形势,思维停留在以前的模式上,而病人在新的条例出台以后对知情同意权的要求已明确增强,即使在条例出台之前也有了很高的要求,由此而引发的医疗事故争议已屡见不鲜。如2001年我院妇产科在为一患者行子宫癌根治术中,并发了输尿管损伤,在进行第2次探查修补术时,未将患者术中出现的并发症及需要进行的第2次手术目的告诉患者及家属,而引起医疗事故争议。2002年一患者因左手指外伤到我院骨科就诊,医生在为其清创缝合时,认为末端已无法保留而切除,术前未给病人详细谈话告知,并未请其签字,其后引起医疗事故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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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法律意识不强,在告知后未履行签字手续。在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规定了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这就要求我们在医疗活动中,不仅要履行告知的义务,而且按照应有的程序,请患者或其近亲属予以签字确认,反之,则会引发医疗事故争议。例如:我院一例乳腺癌术后患者,在进行放疗前,虽然告知了放疗可能出现的并发症,但未例行签字手续,术后患者并发放射性肺炎,引起医疗事故争议。

    (3)医院和医务人员对告知的范围理解不到位。随着社会的发展,除了以前有关法规、规章及诊疗护理规范规定的如手术、输血等不仅要谈话告知,而且要签字外,在临床工作中还有哪些诊断、治疗需要告知病人并签字,各医疗单位和医务人员仍有认识上的差距。例如:肿瘤的放疗、化疗、内窥镜检查、使用某些药品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等,由此引起的医疗事故争议,已有不少发生。

    2 预防由告知引发医疗事故争议的对策

    (1)加强医务人员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法律意识。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明确规定了病人的知情同意权,对医患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它不仅反映了社会的进步,更重要反映了我国法制建设的进步。其实在条例颁布以前,患者因告知引发的医疗事故争议就有不少出现,说明了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增强,医务人员应该主动适应新的形势,改变观念,切实履行对病人的知情同意权,除了在手术、输血前要认真谈话告知并签字外,在进行一些侵入性诊疗时也要认真谈话告知签字,才能避免这方面的医疗事故争议。
, 百拇医药
    (2)加强医务人员的医德修养,真正做到尊重病人的知情同意权。在对病人或其近亲属谈话时,既要如实告知患者的病情和诊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又应避免对患者的不利影响,谈话中要耐心细致、不走过场,对其提出的问题详细解答,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认真履行签字手续。

    (3)对医院在诊疗过程中需要告知签字的项目进一步重申明确,并进行必要的补充。随着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一些新的诊断治疗技术不断进入临床,对病人的知情权也更应引起重视,因此,医院有必要对诊疗中需要履行告知并签字的项目如输血、手术、血管介入治疗等对医护人员进行强化教育,对其它诊疗项目进行一次过滤,补充一些必要的告知项目,如放疗、化疗毒副作用、某些药物的肝、肾毒性等,在医疗过程中告知病人及近亲属,以避免引发医疗事故争议。

    作者单位:472000河南省黄河三门峡医院

    (编辑 云清), 百拇医药(张新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