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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397875
加强急诊病历的书写和管理
http://www.100md.com 《中华中西医杂志》 2003年第10期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606-8106(2003)10-1565-01

    急诊病历,也就是病人的疾病“档案”。门诊病人有门诊病历,住院病人有住院病历,病历的书面语言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因此,对病人病情准确地、及时地记录,不仅为医生诊断和后续治疗提供参考,而且为各种纠纷提供可靠的法律依据。笔者在此仅对急诊病历的书写和管理谈几点体会。

    1 目前急诊病历的管理现状

    个别乡村卫生院,小诊所医生,不重视病历的书写,致使病人再就诊时,不知道原来医生用过什么药,导致第二次治疗的盲目性和重复性。因此,病人的病情无法得到及时的控制,治疗得不到很好的延续。

    有些病人看完病,取了药,却不懂得病历的价值,没有保管好病历。曾有1例患者被打伤,当检察院调查此案时,却找不到原始材料,失去了法律依据,给办案人员带去一定难度。尤其是在当今社会,很多人加入人身保险,一旦发生意外,需要向保险公司索赔时,病历

    就成了不可缺乏的证明材料之一。

    在急诊抢救中,病历的书写包括病情,医嘱的执行情况,用药后反应,病情转归等。如果没有及时记录病情,后面的病情变化就无法对比。护士在执行医嘱时如不及时签名,就会导致重复执行或漏执行医嘱现象,这样,就无法准确观察抢救治疗的效果。

    2 做好急诊病历的书写和管理的办法

    2.1 书写 要求对病人病情准确地、及时地记录,要符合科学,实事求是,客观地、如实地反映病人的病情,记录内容要简练、真实、具体、严密、完整。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要求: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h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2.2 管理 医生在诊断治疗后,病历应交给病人并交代其保存好,当需要再就诊时一定要带。若病人需要住院治疗,病历则交给住院部。在日常工作中,我们经常碰到病人看完病,打完针,就把病历忘在医院,根本意识不到病历的重要性。

    3 意义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加剧,人身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各种交通、工伤事故、民事纠纷都很多,因此,作为证明和法律依据的病历,应加强其书写与管理,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抢夺病历资料。

    作者单位:364000福建省龙岩市第二医院急诊科

    (编辑 元红), http://www.100md.com(饶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