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的心脏损害与防治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726-7587(2003)08-0742-01
我院1998年7月~2003年6月抢救的75例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病例中,有28例发生心脏损害,现报告如下。
1 临床资料
1.1 一般资料 本文收集有机磷农药中毒EKG检查75例,男26例,女49例,年龄18~67岁;服毒种类:乐果21例,甲胺磷50例,敌敌畏4例;口服中毒42例,皮肤及呼吸道中毒33例;轻度中毒36例(CHE70~50U),中度中毒23例(50~30U),重度中毒16例(30~0U)。
1.2 EKG检查结果 心脏损害,本文发现28例,其中ST-T变化者12例,QT间期延长者5例,室早3例,窦缓1例,窦速3例,交界区早搏2例,房室传导阻滞1例,室性传导阻滞1例,5例QT间期延长者2例发生扭转型室速致室颤而猝死。
, 百拇医药
2 讨论
2.1 心脏损害的原因及机制
2.1.1 乙酰胆碱毒性作用 农药经皮肤、呼吸道及胃肠道吸收入体内,乙酰胆碱酯酶活力受到抑制,致使乙酰胆碱在体内大量积聚,副交感神经兴奋性增强,持续时间久,心电图表现窦性心动过缓。
2.1.2 心肌损害 (1)乙酰胆碱在体内大量蓄积,心肌及其传导系统受到抑制,对心肌细胞的直接损害,使心肌发生脂肪样变性,心外膜下出血,心肌细胞充血水肿,间质性心肌炎,心肌断裂等(已有尸解证实),可引起心悸、胸闷,窒息感,心音低钝,心脏扩大,血压下降,各种心律失常,以致左心功能不全或心源性休克,甚至猝死。(2)在抢救时,应用阿托品过量中毒,也可以出现心肌损害和心律失常。(3)中毒后机体内环境的急骤改变,使心肌损害进一步加重。有机磷中毒导致的多脏器功能衰竭,如急性肺水肿,呼吸衰竭,高碳酸血 症,低氧血症,代谢性酸中毒,低渗血症(低钠、低锌、低氧、低镁、低钙),急性脑水肿与脑疝,急性肾功能衰竭,弥漫性血管内凝血等诸多因素的相互交织,使心肌细胞缺血,缺氧,酸中毒,低锌,ATP形成受阻,心肌损害更趋严重。
, 百拇医药
2.2 心脏损害的防治 心脏损害与毒物清除不及时,毒物在体内代谢后毒性增高,体内胆碱酯酶活性长时间处于低水平状态直接相关,为了防治心脏损害,应做到:(1)彻底清除毒物来源,防止继续吸收,促使毒物排泄,是防止心脏损害的关键。中毒病人必须立即脱离中毒环境,口服中毒者不论时间长短,病情轻重,有无合并症均应洗胃,原则是早期、迅速、反复、彻底。超过24h也应洗胃,不宜采用催吐洗胃,洗胃时应改变体位,并洗至抽出的洗液清亮、无色、无味为止,洗胃后应给予导泻剂或给予解磷定。(2)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病势凶险,发展快。故应尽早,首剂足量,重复应用抗毒药物,既是治疗的原则,也是预防心脏损害的重点。超过12h才使用复能剂,容易发生心脏损害。(3)中毒者应常规做EKG。(4)注意发现心脏损害的先兆,如胸闷,心慌等。(5)停用抗毒药物应以血胆碱酯酶活性为依据,不可减量过快或停药过早。抗胆碱能药物须待血胆碱酯酶活性稳定在正常范围,病人无中毒症状时才能停用。(6)尽量少用高渗葡萄糖,避免短期内大量输液,适当应用林格氏液,既能调整水电解质平衡,又可缓解对心脏毒性,林格氏液中含适量钾离子,对心律失常,心肌炎有利。(7)输血,适当应用极化液,能量液,对心肌细胞有保护作用,可减轻有机磷化合物对心脏的损害,增强心肌细胞活性,增加心肌细胞抗毒能力。(8)严重心律失常,可适当选用利多卡因,溴苄胺,必要时用强心剂。(9)发现猝死,立即心、肺、脑复苏。
作者单位:215617江苏省张家港市乘航卫生院
(收稿日期:2003-07-21)
(编辑 何蓓), 百拇医药(季向红)
我院1998年7月~2003年6月抢救的75例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病例中,有28例发生心脏损害,现报告如下。
1 临床资料
1.1 一般资料 本文收集有机磷农药中毒EKG检查75例,男26例,女49例,年龄18~67岁;服毒种类:乐果21例,甲胺磷50例,敌敌畏4例;口服中毒42例,皮肤及呼吸道中毒33例;轻度中毒36例(CHE70~50U),中度中毒23例(50~30U),重度中毒16例(30~0U)。
1.2 EKG检查结果 心脏损害,本文发现28例,其中ST-T变化者12例,QT间期延长者5例,室早3例,窦缓1例,窦速3例,交界区早搏2例,房室传导阻滞1例,室性传导阻滞1例,5例QT间期延长者2例发生扭转型室速致室颤而猝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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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讨论
2.1 心脏损害的原因及机制
2.1.1 乙酰胆碱毒性作用 农药经皮肤、呼吸道及胃肠道吸收入体内,乙酰胆碱酯酶活力受到抑制,致使乙酰胆碱在体内大量积聚,副交感神经兴奋性增强,持续时间久,心电图表现窦性心动过缓。
2.1.2 心肌损害 (1)乙酰胆碱在体内大量蓄积,心肌及其传导系统受到抑制,对心肌细胞的直接损害,使心肌发生脂肪样变性,心外膜下出血,心肌细胞充血水肿,间质性心肌炎,心肌断裂等(已有尸解证实),可引起心悸、胸闷,窒息感,心音低钝,心脏扩大,血压下降,各种心律失常,以致左心功能不全或心源性休克,甚至猝死。(2)在抢救时,应用阿托品过量中毒,也可以出现心肌损害和心律失常。(3)中毒后机体内环境的急骤改变,使心肌损害进一步加重。有机磷中毒导致的多脏器功能衰竭,如急性肺水肿,呼吸衰竭,高碳酸血 症,低氧血症,代谢性酸中毒,低渗血症(低钠、低锌、低氧、低镁、低钙),急性脑水肿与脑疝,急性肾功能衰竭,弥漫性血管内凝血等诸多因素的相互交织,使心肌细胞缺血,缺氧,酸中毒,低锌,ATP形成受阻,心肌损害更趋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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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心脏损害的防治 心脏损害与毒物清除不及时,毒物在体内代谢后毒性增高,体内胆碱酯酶活性长时间处于低水平状态直接相关,为了防治心脏损害,应做到:(1)彻底清除毒物来源,防止继续吸收,促使毒物排泄,是防止心脏损害的关键。中毒病人必须立即脱离中毒环境,口服中毒者不论时间长短,病情轻重,有无合并症均应洗胃,原则是早期、迅速、反复、彻底。超过24h也应洗胃,不宜采用催吐洗胃,洗胃时应改变体位,并洗至抽出的洗液清亮、无色、无味为止,洗胃后应给予导泻剂或给予解磷定。(2)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病势凶险,发展快。故应尽早,首剂足量,重复应用抗毒药物,既是治疗的原则,也是预防心脏损害的重点。超过12h才使用复能剂,容易发生心脏损害。(3)中毒者应常规做EKG。(4)注意发现心脏损害的先兆,如胸闷,心慌等。(5)停用抗毒药物应以血胆碱酯酶活性为依据,不可减量过快或停药过早。抗胆碱能药物须待血胆碱酯酶活性稳定在正常范围,病人无中毒症状时才能停用。(6)尽量少用高渗葡萄糖,避免短期内大量输液,适当应用林格氏液,既能调整水电解质平衡,又可缓解对心脏毒性,林格氏液中含适量钾离子,对心律失常,心肌炎有利。(7)输血,适当应用极化液,能量液,对心肌细胞有保护作用,可减轻有机磷化合物对心脏的损害,增强心肌细胞活性,增加心肌细胞抗毒能力。(8)严重心律失常,可适当选用利多卡因,溴苄胺,必要时用强心剂。(9)发现猝死,立即心、肺、脑复苏。
作者单位:215617江苏省张家港市乘航卫生院
(收稿日期:2003-07-21)
(编辑 何蓓), 百拇医药(季向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