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医疗机构超范围用药将被查处
记者从茂名市药监局获悉,从6月1日起,个人设置的门诊部、诊所以及城镇其他所有制形式的诊所、卫生(保健)所及医务室等医疗机构(不含农村村卫生站等村医疗机构),凡超出《广东省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常用和急救药品目录(试行)》范围使用药品的,视其情节轻重,将由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予以查处。
据介绍,《广东省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常用和急救药品目录(试行)》共分两大部分,第一部分“化学药”共列十七大类144种药品;第二部分“中药”共列六大类100种药品,已基本能满足门诊部、诊所、卫生(保健)所及医务室等医疗机构的日常和急救用药需要。(张羽 吴永森), 百拇医药
据介绍,《广东省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常用和急救药品目录(试行)》共分两大部分,第一部分“化学药”共列十七大类144种药品;第二部分“中药”共列六大类100种药品,已基本能满足门诊部、诊所、卫生(保健)所及医务室等医疗机构的日常和急救用药需要。(张羽 吴永森),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