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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6月7日
记者从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今年1~4月份全省收到药品不良反应报告754份,其中745份是来自医疗机构,几乎没有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把药品不良反应病例上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表示,根据新发布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瞒报不良反应者,可以处以通报批评或警告,并可处以1000元~3万元的罚款。
药企不敢上报不良反应
据介绍 ......
药企不敢上报不良反应
据介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