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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439295
http://www.100md.com 2004年6月8日 中国医药网
     针对当前药品价格居高不下的现状,江西省医药集团公司高级会计师汪花香建议,将物价部门清理核定后的药品零售价或最高限价连同其“价格批准文号”输入电脑供人查阅并直接印制在药品包装上,方便消费者对药价的监督,减少药品流通领域的获利操作空间,间接遏制药品价格虚高。

    在医药行业工作了22年的汪花香对药价虚高成因较有研究。他认为,药价虚高是医药商品的特殊性与市场失范、诚信缺位造成的。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药品消费是被动消费,病人自己缺乏选择权和决定权。所以,只要能把药品交到医生手中,就不愁销不出去,就不愁价格高低。而在竞争激烈的买方市场中,要想把药品交到医生手中即进入医院,就得疏通关系,或明或暗地送回扣。

    一般医药产品销售不招标进入医院至少要经过9个环节:生产企业——一些买断总经销的大型批发企业——各大片区或者省级代理——地市级代理——医药批发公司销售商——院主管领导——药剂科主任——医生——统计药方的统方员——消费者。

    一个环节一层渔利。上述每个环节都需要用钱去疏通,这些开支包括中间商的渔利最终都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全部转嫁到消费者的头上,导致药价虚高。汪花香说,一般药品包括材料、人工及制造在内的成本价只占其零售价的10%-25%,但是消费者实际所支付的药品价格通常是成本价的4至10倍,由此造成约有50%的人生病不敢去医院,尤其在农村,药价虚高已成为农民致贫、返贫的主要原因之一。

    人们之所以将药价称之为“虚高”,是因为药价原本不高,只是医院低价购进后为了捞取好处而向病人虚报价格而已。汪花香认为,这同家佣购物后为了捞取好处而向主人虚报价格实质相同。但为何二者结果大不一样呢?因为主人是强势方且具有掌握同样信息的能力,病人的情况则恰恰相反。所以,若能改变病人的弱势和信息缺失的地位,情况就将大为改观,若将价格批准文号和价格直接印制在包装上,正是为了使消费者掌握信息,使他们的监督由软弱无力变得心明眼亮,形成一种强势监督,有利于问题的解决。

    汪花香说,这种方法的关键是物价部门在核定药品价格时,一方面要充分保证药品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合理的获利空间,另一方面要严防出现虚列成本的“糊涂定价”和得了好处后的“人情定价”“腐败定价”,必须建立当事人问责制,如同设计人员对工程的不合格设计所产生的后果需承担法律责任一样,物价人员对药品的畸高定价也应受到追究。

    汪花香认为,药价虚高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医院自行加价;二是通过物价部门虚高定价。在包装上印制药价并可通过电脑查对的情况下,前者即医院自行加价显然已无法操作,后者则因增强了药品定价的透明度,加之问责制的制约,也将受到遏制;因无法“虚高”从中捞好处,医生开处方时挑有高回扣的药开而增加消费者负担的问题随之解决。汪花香认为,药品价格逐步回归价值后,也有利于药品生产企业优胜劣汰,促进整个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转摘自“中国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