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规范管理药品市场的启示
一位在加拿大首都渥太华一家医院工作的医生告诉记者,加拿大很少发生制售假药之类的事,这主要归功于政府对保健品和药品市场分开并实行严格而规范的管理。
据统计,加拿大每年消费保健产品约为15亿加元,并且这一数额还在以每年10%至15%的速度递增。过去,药厂和食品加工厂都可以生产保健产品,药店和食品店也都出售此类产品。因而,卫生部门很难按照联邦的《食品和药品法》进行规范管理。
1999年3月,加拿大众院卫生常务委员会组建了自然保健产品办公室,起草制定了一部专门法规,规范传统草药制品、矿物质、维生素等自然保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以便在尊重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和加拿大社会多元文化的同时,保证消费者使用产品的安全性。这项法规于2004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新法规要求,自然保健产品的生产、包装、标签、进口和销售等各个环节都必须符合规定,所有产品必须在联邦卫生部注册,获取执照后方可上市。厂商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提供产品的详细的成分名称、成分来源、使用途径、产品的效用、使用建议、与产品有关的任何注意事项、禁忌症和已知不良反应等;销售的商店也要申请必要的营业执照。
但是,如果食品制造商在标签或广告中称其产品具有医药作用,该产品便被划归药品类。而药品销售之前,关于其具有医药作用的说法必须经过科学验证,并经加拿大卫生部批准。药品的进口及销售也必须经卫生部批准。获批准后的保健药品有辨认编号,经销商在申请药品辨认号时,须提供下列材料:制造商名称、药品成分、建议服用剂量、样品标签、有关试验的情况等。如果某种保健药品没有完全达到加拿大卫生部所要求的标准,那么这些产品在市场上被禁止出售。
渥太华一家中药店的陈医生说,加拿大的这部新法规对其他国家的药品提出了更严格的质量要求。他说,在药品进口时,除了要获得加拿大卫生部门的批准外,加拿大海关和药检部门都要对药品进行登记和质量检验,检查药品的质量是否与产品说明相吻合,因此假药很难进入。
由于加拿大政府对保健产品的严格管理,假冒伪劣的药品和保健产品难以进入加拿大药品市场,当地消费者对市场十分放心。连美国的不少人,特别是一些退休老人也常来加拿大购买保健产品和非处方药品。, http://www.100md.com(胡光耀)
据统计,加拿大每年消费保健产品约为15亿加元,并且这一数额还在以每年10%至15%的速度递增。过去,药厂和食品加工厂都可以生产保健产品,药店和食品店也都出售此类产品。因而,卫生部门很难按照联邦的《食品和药品法》进行规范管理。
1999年3月,加拿大众院卫生常务委员会组建了自然保健产品办公室,起草制定了一部专门法规,规范传统草药制品、矿物质、维生素等自然保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以便在尊重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和加拿大社会多元文化的同时,保证消费者使用产品的安全性。这项法规于2004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新法规要求,自然保健产品的生产、包装、标签、进口和销售等各个环节都必须符合规定,所有产品必须在联邦卫生部注册,获取执照后方可上市。厂商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提供产品的详细的成分名称、成分来源、使用途径、产品的效用、使用建议、与产品有关的任何注意事项、禁忌症和已知不良反应等;销售的商店也要申请必要的营业执照。
但是,如果食品制造商在标签或广告中称其产品具有医药作用,该产品便被划归药品类。而药品销售之前,关于其具有医药作用的说法必须经过科学验证,并经加拿大卫生部批准。药品的进口及销售也必须经卫生部批准。获批准后的保健药品有辨认编号,经销商在申请药品辨认号时,须提供下列材料:制造商名称、药品成分、建议服用剂量、样品标签、有关试验的情况等。如果某种保健药品没有完全达到加拿大卫生部所要求的标准,那么这些产品在市场上被禁止出售。
渥太华一家中药店的陈医生说,加拿大的这部新法规对其他国家的药品提出了更严格的质量要求。他说,在药品进口时,除了要获得加拿大卫生部门的批准外,加拿大海关和药检部门都要对药品进行登记和质量检验,检查药品的质量是否与产品说明相吻合,因此假药很难进入。
由于加拿大政府对保健产品的严格管理,假冒伪劣的药品和保健产品难以进入加拿大药品市场,当地消费者对市场十分放心。连美国的不少人,特别是一些退休老人也常来加拿大购买保健产品和非处方药品。, http://www.100md.com(胡光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