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价高,我们该向谁问责?
药价凭啥翻了10倍?变了味儿的医药代表
医药代表是多数药品生产企业中一种非常普通、正常的职位,通常隶属于药企的销售或市场部门。理论上,医药代表的职能主要是在生产药品的企业和使用的医院间起信息沟通的作用,一方面跟踪药品在临床中使用的情况,并及时将信息反馈回企业;另一方面,又将药品研发中的最新成果及时报告给临床医生。这一职位和职能中外皆然,并无特殊。只是,医药代表在目前的中国药品市场中似乎变了味儿,在很大程度上已和药品推销员等同起来。
在《看病为何这么贵》(2004年3月11日第211期)一文中,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原院长高润霖院士指出,造成看病贵的症结在药品、高质耗材和高档检查费:“我国虽然还很穷,但部分医用耗材的价格在全世界竟排到第二位!”但大量的利润并非为医院所赚,而是分散在中间环节。一个在美国原产地只卖人民币0.8万元的血管内支架,到我国后却卖到了1.8万元,扣除税费及医院赚取的管理费,大部分都被各级分销商瓜分了。一位网友却这样说:“药品的利润被推销员得了?这是天大的冤枉。推销员要打开市场必须请客送礼。比如,一盒成本只要几元钱的药定价100多元,每推销1盒可提成20元。这20元要给医生5元,给药房主任1元,还要给临床科主任、统计处方者。这还不算为了向医院打进这种药品而必须先给院领导、科主任一次性送大礼的钱数。”记者的一位长期供职于药监局的朋友更是说:一种药品从出厂到最终到患者手里,价格翻10倍是很正常的!这即是说,医药代表将部分中间利润用来打通上上下下各个关节,以使销售渠道畅通。如此,在药厂-分销商-医院等各环节间形成了一种利益的默契,最终的结果就是将高昂的费用加在病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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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药品怎样流通?“哑铃”挤掉了利润
既然国外也有医药代表,为什么像血管内支架这样的产品在美国能便宜那么多?他们的药品、耗材是怎样流通的?蔡教授说:“和我国的‘啤酒桶’型相比,药品流通在许多发达国家正好呈相反的‘哑铃’结构:两头大、中间小,药品的销售、流通通常采取物流配送的方式进行。即:制药企业将药物送到配送中心,中心采取电子商务采购的方式将药物供给各医院。”蔡教授详细描述道:医院通过电脑在网上发出电子采购单,分销中心通过流水线的自动作业完成采购过程。其间,通过流水线自动调运的货物需经过三次专门人员采用电子扫描,将所取药物与采购单核对,然后送至医院,同时通知采购方的医院在规定时间内付费。比如:医院在一周内付费,分销中心将给医院5%的折扣;如果超过一周付费,分销中心便只给医院3%的折扣;如果医院超过半个月还不付费,分销中心将停止供货。通常,不同的分销中心负责不同的区域,并配有专门的车队。医院也不设大的药房,除了一些抢救用药及输液用药外,几乎每天都需要采购药品。这样,药厂、配送中心、医院三者相互衔接,相互制约,合理分配商业利润。”“国外的医药代表不去推销产品吗?”记者问。“国外的医药代表的职能不是去医院推销产品,而是‘双向传递信息’,一方面向医院宣传新产品的性能、疗效,另一方面从医院收集用药信息,跟踪、了解产品使用等情况。他们之所以不去搞推销,关键在于药品在流通环节没有‘做文章’的空间。企业给分销中心的差价为3%-5%,分销中心给医院的差价也是3%-5%。把中间利润挤掉了,医药代表推销产品的行为自然就受到抑制了。”蔡教授说,“分销中心将供方的药厂和需方的医院连接起来:企业只将药物送往分销中心,分销中心又将药物提供给各医院,企业通过分销中心又可对医院用药情况了如指掌。如此,流通变得很简捷和透明,成本低,流通过程中的管理成本也很低。这就是‘哑铃’的作用所在:中间一抓,就将两头都管住了,不正之风无从产生。”一位在外企销售部门工作的朋友告诉记者,国外药企之间也有竞争,但这种竞争主要不是体现在价格方面,而是在服务方面。服务方面的竞争则又主要体现在分销商之间的竞争。分销商销售药品的数量越大,获益越大,分销商获利,则企业自然获利,企业走的是薄利多销、以量取胜的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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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间利润咋这么高? “啤酒桶”里猫腻多
卫生部卫生经济研究所所长蔡仁华教授的分析一语中的:“中间利润高,这和我们现行的商业流通体制有关。药品流通在我国像个‘啤酒桶’,两头小、中间大。”药品的流通可分为三个层次:上面是制药企业,中间是批发商,下面是医院。众所周知,药品经销在我国计划经济时期是由一级站(如国家级的医药公司)、二级站(省医药公司)、三级站(市医药公司)……形成的一个大的物流体系完成的,药品的流通渠道是一级站二级站三级站……最终到达医院的。改革开放以后,各种商业医药公司纷纷出现,许多二级、三级站的功能逐渐被各种商业医药公司所取代。分销商在美国经过多年的兼并,整合成数十个配送中心,而在我国的医药商业机构有上万个之多,每一级分销商都要有利润,中间环节多,成本就被抬高。与此同时,目前许多药企在通过医药公司这一渠道销售的同时,也采取直销的方式,向各地派驻销售代表。医药代表原本的职能主要是在药企与医院之间起沟通作用,即从一线临床医生那里了解药品使用情况、向临床医生传达最新的药物研究方面的成果,但目前很多医药代表担负的职能却是销售兼公关:推销药品、争取医生多用,有的还在争取药品中标方面“用功”。招投标是决定用谁的药,而中标之后就要在促使医生多用方面做文章。为达到这个目的,就有了送礼、回扣等五花八门的各种手段和方式。目前,虽说各地都纷纷采取招标的形式选用药物,从表面上看,公平竞争,但私下却存在着许多猫腻。针对目前药品中间环节利润过高的情况,高润霖教授呼吁:国家应该出面采取强制手段,对此类涉及千家万户的生命和健康的特殊商品规定指导价格。而中国医师协会副会长、中华外科学会主任委员杜如昱教授提出的解决办法是:对药品耗材这类特殊商品,国家可以采取退税政策,价格也可以降低一部分。另外,他认为鼓励国产化也是一个非常有效的途径。“一个13亿人口的大国,医药用品靠进口总是不行的,希望我国能成立一个委员会,专门解决进口药品国产化的问题。因为有许多进口药品的专利期已过,技术要求也不怎么高,可以生产。”杜如昱教授建议道。, http://www.100md.com
医药代表是多数药品生产企业中一种非常普通、正常的职位,通常隶属于药企的销售或市场部门。理论上,医药代表的职能主要是在生产药品的企业和使用的医院间起信息沟通的作用,一方面跟踪药品在临床中使用的情况,并及时将信息反馈回企业;另一方面,又将药品研发中的最新成果及时报告给临床医生。这一职位和职能中外皆然,并无特殊。只是,医药代表在目前的中国药品市场中似乎变了味儿,在很大程度上已和药品推销员等同起来。
在《看病为何这么贵》(2004年3月11日第211期)一文中,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原院长高润霖院士指出,造成看病贵的症结在药品、高质耗材和高档检查费:“我国虽然还很穷,但部分医用耗材的价格在全世界竟排到第二位!”但大量的利润并非为医院所赚,而是分散在中间环节。一个在美国原产地只卖人民币0.8万元的血管内支架,到我国后却卖到了1.8万元,扣除税费及医院赚取的管理费,大部分都被各级分销商瓜分了。一位网友却这样说:“药品的利润被推销员得了?这是天大的冤枉。推销员要打开市场必须请客送礼。比如,一盒成本只要几元钱的药定价100多元,每推销1盒可提成20元。这20元要给医生5元,给药房主任1元,还要给临床科主任、统计处方者。这还不算为了向医院打进这种药品而必须先给院领导、科主任一次性送大礼的钱数。”记者的一位长期供职于药监局的朋友更是说:一种药品从出厂到最终到患者手里,价格翻10倍是很正常的!这即是说,医药代表将部分中间利润用来打通上上下下各个关节,以使销售渠道畅通。如此,在药厂-分销商-医院等各环节间形成了一种利益的默契,最终的结果就是将高昂的费用加在病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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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药品怎样流通?“哑铃”挤掉了利润
既然国外也有医药代表,为什么像血管内支架这样的产品在美国能便宜那么多?他们的药品、耗材是怎样流通的?蔡教授说:“和我国的‘啤酒桶’型相比,药品流通在许多发达国家正好呈相反的‘哑铃’结构:两头大、中间小,药品的销售、流通通常采取物流配送的方式进行。即:制药企业将药物送到配送中心,中心采取电子商务采购的方式将药物供给各医院。”蔡教授详细描述道:医院通过电脑在网上发出电子采购单,分销中心通过流水线的自动作业完成采购过程。其间,通过流水线自动调运的货物需经过三次专门人员采用电子扫描,将所取药物与采购单核对,然后送至医院,同时通知采购方的医院在规定时间内付费。比如:医院在一周内付费,分销中心将给医院5%的折扣;如果超过一周付费,分销中心便只给医院3%的折扣;如果医院超过半个月还不付费,分销中心将停止供货。通常,不同的分销中心负责不同的区域,并配有专门的车队。医院也不设大的药房,除了一些抢救用药及输液用药外,几乎每天都需要采购药品。这样,药厂、配送中心、医院三者相互衔接,相互制约,合理分配商业利润。”“国外的医药代表不去推销产品吗?”记者问。“国外的医药代表的职能不是去医院推销产品,而是‘双向传递信息’,一方面向医院宣传新产品的性能、疗效,另一方面从医院收集用药信息,跟踪、了解产品使用等情况。他们之所以不去搞推销,关键在于药品在流通环节没有‘做文章’的空间。企业给分销中心的差价为3%-5%,分销中心给医院的差价也是3%-5%。把中间利润挤掉了,医药代表推销产品的行为自然就受到抑制了。”蔡教授说,“分销中心将供方的药厂和需方的医院连接起来:企业只将药物送往分销中心,分销中心又将药物提供给各医院,企业通过分销中心又可对医院用药情况了如指掌。如此,流通变得很简捷和透明,成本低,流通过程中的管理成本也很低。这就是‘哑铃’的作用所在:中间一抓,就将两头都管住了,不正之风无从产生。”一位在外企销售部门工作的朋友告诉记者,国外药企之间也有竞争,但这种竞争主要不是体现在价格方面,而是在服务方面。服务方面的竞争则又主要体现在分销商之间的竞争。分销商销售药品的数量越大,获益越大,分销商获利,则企业自然获利,企业走的是薄利多销、以量取胜的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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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间利润咋这么高? “啤酒桶”里猫腻多
卫生部卫生经济研究所所长蔡仁华教授的分析一语中的:“中间利润高,这和我们现行的商业流通体制有关。药品流通在我国像个‘啤酒桶’,两头小、中间大。”药品的流通可分为三个层次:上面是制药企业,中间是批发商,下面是医院。众所周知,药品经销在我国计划经济时期是由一级站(如国家级的医药公司)、二级站(省医药公司)、三级站(市医药公司)……形成的一个大的物流体系完成的,药品的流通渠道是一级站二级站三级站……最终到达医院的。改革开放以后,各种商业医药公司纷纷出现,许多二级、三级站的功能逐渐被各种商业医药公司所取代。分销商在美国经过多年的兼并,整合成数十个配送中心,而在我国的医药商业机构有上万个之多,每一级分销商都要有利润,中间环节多,成本就被抬高。与此同时,目前许多药企在通过医药公司这一渠道销售的同时,也采取直销的方式,向各地派驻销售代表。医药代表原本的职能主要是在药企与医院之间起沟通作用,即从一线临床医生那里了解药品使用情况、向临床医生传达最新的药物研究方面的成果,但目前很多医药代表担负的职能却是销售兼公关:推销药品、争取医生多用,有的还在争取药品中标方面“用功”。招投标是决定用谁的药,而中标之后就要在促使医生多用方面做文章。为达到这个目的,就有了送礼、回扣等五花八门的各种手段和方式。目前,虽说各地都纷纷采取招标的形式选用药物,从表面上看,公平竞争,但私下却存在着许多猫腻。针对目前药品中间环节利润过高的情况,高润霖教授呼吁:国家应该出面采取强制手段,对此类涉及千家万户的生命和健康的特殊商品规定指导价格。而中国医师协会副会长、中华外科学会主任委员杜如昱教授提出的解决办法是:对药品耗材这类特殊商品,国家可以采取退税政策,价格也可以降低一部分。另外,他认为鼓励国产化也是一个非常有效的途径。“一个13亿人口的大国,医药用品靠进口总是不行的,希望我国能成立一个委员会,专门解决进口药品国产化的问题。因为有许多进口药品的专利期已过,技术要求也不怎么高,可以生产。”杜如昱教授建议道。,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