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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非对我扑热息痛进行反倾销日落复审
http://www.100md.com 2004年6月29日 康易
     6月17日,南非国际贸易委员会致函我驻南非大使馆经商处称,根据南部非洲关税同盟区内生产企业申请,南非决定对产(源)自中国的扑热息痛(acetaminophnol)进行反倾销调查日落复审。

    1994年南非对来自于中国、美国、法国的扑热息痛进行反倾销调查后实行征税。1999年进行日落复审后继续征收反倾销税,中国为25.73兰特/Kg,美国为23.71兰特/Kg,法国为0.58兰特/Kg。去年5月30日,南非当局发布公告,提示对扑热息痛的征收的反倾销税将于2004年6月18日到期,各相关利益方如要求继续征税,应于到期前提出申请。南非精细化工合作有限公司(Fine Chemical Corporation (Pty) Ltd.)作为南部非洲关税同盟区内生产扑热息唯一企业向南非当局提出申请,要求继续征税。

    一直以来,南非对我扑热息痛实行高额的反倾销税,使我国的扑热息痛长期不能进入南非市场。中国扑热息痛企业如有意进入南非市场,可以提出新出口商复审,其程序与原审应诉程序相类似。南非目前视中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在进行反倾销调查时,中国的企业可以提出市场经济申请并提交问卷,南非当局在进行实地核查后,决定是否给予中国的企业市场经济地位。

    如企业有意进行新出口商复审,可与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法律部联系。

    来源:驻南非使馆经商处,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