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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抗癌药的心脏毒性
http://www.100md.com 2004年7月8日 《中国医学论坛报》 2004年第26期
     本报讯 美国得克萨斯大学M.D. Anderson癌症中心心脏病学教授Yeh在6月29日的Circukation (20041093122)上报告,癌症治疗,包括最常用的化疗药和最新的生物学和靶向治疗药物,有可能对病人的心脏造成损害,甚至导致病人死亡。但对于抗癌药的心脏毒性,很多医师并没有充分监测,也没有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Yeh领导的这项大规模研究,对M.D. Anderson癌症中心30年的经验以及抗癌药心脏毒性的大量最新研究进行了总结,详细复习了抗癌治疗的心脏并发症及其防治方法。Yeh说,该研究结果有重要意义,因为医师和病人可能不了解抗癌治疗会产生哪些心脏毒性,也不知道其中很多是可以防治的。他说,实际上心脏毒性对很多癌症生存病人的危害要比癌症复发更大。

    在该研究中研究人员对29种抗癌药进行了复习,结果发现各类抗癌药都有可能产生心脏毒性,无一例外。心脏似乎对抗癌药的毒性特别敏感。

    一般说来,对于老年病人、有其他疾病(例如糖尿病)的病人或原来就有心脏病的病人,心脏毒性最危险。但在生存病人都可能出现抗癌药心脏毒性,心脏毒性可以发生在治疗期间,也可以发生在治疗后数月,甚至数年。

    即使是只攻击癌细胞的靶向治疗也可能导致心脏毒性。例如单克隆抗体药bevacizumab(Avastin)、cetuximab(西妥昔单抗)和利妥昔单抗(美罗华)可导致明显的高血压或低血压。Yeh说:“与很多其他药相比,它们的毒性似乎更常见,但它们引起的心血管毒性反应通常与血压改变有关,如果能及时发现是容易治疗的。”

    某些抗癌药的危害较大,尤其是应用大剂量时。对应用蒽环类抗生素/蒽醌类化疗药(包括多柔比星)的病人应密切监测,因为这些药常常会产生不可逆的慢性心衰或左室功能障碍。Yeh认为,这可能是问题最大的一类抗癌药,但随着医师经验的积累,心脏毒性有可能减少。

    另一种常见的化疗药——烷化剂可产生其他毒性。但如果总剂量较大,顺铂和环磷酰胺亦可产生心脏毒性,范围从慢性心衰到高血压。抗代谢类化疗药包括氟尿嘧啶(5-FU)可以产生心肌缺血,如不治疗病人可能出现心肌梗死。抗微管类化疗药(紫杉醇属于此类)心脏毒性相对罕见。

    其他心脏毒性较大的非化疗药有白介素2,它经常引起低血压或心律不齐;甲磺酸伊马替尼可引起心衰;三氧化二砷(Trisenox)可引起危及病人生命的QT延长;沙利度胺可导致多种严重的心脏毒性。相反,曲妥殊单抗(Herceptin,赫赛汀)的毒性要比预料的小,尽管它亦可产生慢性心衰和左室功能障碍。

    Yeh说:“我们查明了大多数常用抗癌药的常见心脏毒性。但必须明白病人各自的危险因素并不相同,后者将决定病人心脏对抗癌药的反应。对病人进行监测和处理是确保癌症病人生存,并长期保持良好心功能的关键因素。, 百拇医药(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