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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428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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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述

    躁狂症是指以心境显著而持久的高涨为基本临床表现并伴有相应思维和行为异常的一类精神疾病。通常有反复发作倾向,缓解期精神状态基本正常,预后一般较好。病因仍未明t,但大量资料提示,躁狂症与遗传因素有关,但无足够的证据说明本病是一种遗传性疾病;而心理社会因素起触发媒介的作用。本病多见于成人,但各种年龄均可发生。

    临床表现

    1.心境高涨; 2.思维奔逸、意念飘忽; 3.夸大观念、自我评价过高; 4.活动增多、言语增多; 5.谵妄; 6.面色红润、双目有神、心率加快。7.可有双相躁郁症状交替出现。

    诊断依据

    1.临床症状特征以持久的情感高涨为基本症状,伴有思维联想过程和思维内容障碍以及意志活动增强。大部分病人的思维及行为异常与高涨的心境协调。 2.大多数患者青壮年首次发病,具有发作性病程,缓解期精神状态基本正常。 3.有较高的情感性精神障碍阳性家族史,躯体和神经系统检查实验室检查阴性。可有儿茶酚胺及胆碱能-肾上腺能物质增高。

    治疗原则

    1.早发现,早治疗; 2.以药物治疗为主,控制兴奋躁动; 3.缓解期服药预防复发。

    用药原则

    1.原则上单一用药,不主张多种抗躁狂药合用。 2.碳酸锂为抗躁狂首选药物,但治疗量与中毒量比较接近,故治疗期间除密切观察病情外,应对血锂浓度进行监测。 3.为了较快控制躁狂发作,可进行肌注氯丙秦或氟哌啶醇。 4.对严重躁狂患者,可加用电抽搐治疗。 5.胰岛素低血糖治疗对控制躁狂兴奋有一定效果,但技术复杂,临床上少用。

    辅助检查

    躁狂症是功能性疾病,实验室检查可有儿茶酚胺及胆碱能-肾上腺素能增高。但需排除因脑器质性疾病所致的情绪行为改变。

    疗效评价

    1.基愈: (1)精神和躯体症状完全消失; (2)自知力恢复; (3)不遗留精神缺陷; (4)症状缓解后,观察2-3周而无复发迹象及并发症。 2.好转: (1)精神症状明显减轻; (2)自知力部分恢复。 3.未愈:精神症状无改变,无自知力。

    专家提示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