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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430398
链霉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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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应症

    1.本品适用于土拉菌病,或与其他抗菌药物联合用于鼠疫、性病肉芽肿、布氏桿菌病、鼠咬热,亦可与青霉素联合治疗预防草绿色链球菌或肠球菌所致的心内膜炎。 2.本品亦可与其他抗结核药物联合用于结核分枝桿菌所致的各种结核病或其他分枝桿菌感染。

    用量用法

    肌内注射,成人每次0.5 ̄1g,每日2次;小儿15 ̄25mg/kg,每日1次,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1g。

    注意事项

    1.发生率较高者为听力减退、耳鸣或耳部饱满感(耳毒性-影响听力)、血尿、排尿次数减少或尿量减少、食欲减退、极度口渴(肾毒性)、步履不稳、眩晕(耳毒性、前庭)、恶心或呕吐(耳毒性、前庭、肾毒性)、麻木、针刺感或面部烧灼感(周围神经炎)。 2.视力减退(视神经炎),发生率较少。 3.极少发生者有呼吸困难、嗜睡、软弱无力(神经肌肉阻滞、肾毒性)。 4.下列症状持续存在应引起注意:发生率较少者有皮疹;瘙痒、红或肿(过敏状态);停药后仍发生听力减退、耳鸣或耳部饱满感者提示有耳毒性可能,应引起注意。 5.交叉过敏,对一种氨基糖甙类过敏的患者可能对其他氨基糖甘类也过敏。有链霉素过敏病史者禁用。 6.链霉素可穿过胎盘,在脐带血中达到的浓度约与母血中相近,据报道链霉素曾引致人类胎儿听力损害。妊娠妇女必须充分权衡利弊。 7.老年患者应用氨基糖甙类后可产生各种毒性反应,因此在氨基糖甙类疗程在监测肾功能(最好测定肌酐清除率)极为重要肾功能正常者用药后亦可能产生听力减退。此外,老年患者应采用较小剂量,以与其年龄、肾功能和第8对脑神经的功能相适应。 8.下列情况应慎用:(1)失水,由于血药浓度增高,产生毒性反应的可能性增加;(2)第8对脑神经损害,链霉素可导致听神经和前庭功能损害;(3)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链霉素可引致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导致骨骼肌软弱;(4)肾功能损害,链霉素可引起肾毒性。 9.对诊断的干扰:可使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胆红素浓度及血清乳酸脱氢酶浓度的测定值增高;使血钙、镁、钾、钠浓度的测定值可能降低。 10.对患者应注意监测:(1)听电图,对老年图检测高频听力损害;(2)温度刺激试验,在用药前、用药过程中定期及长期用药后用以检测前庭毒性;(3)肾功能测定,在用药前、用药过程中定期测定肾功能,以防止严重肾毒性反应。

    储存、有效期

    [制剂] 注射剂:0.75g、1g、2g/瓶。

    基本保险用药

    非处方药,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