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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药监局:出台过渡办法购抗菌药
http://www.100md.com 2004年7月13日 中国医药网
     抗菌药物凭处方买这一新规将给予老百姓一个适应过程。日前,从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上海将不会"一刀切",而采取过渡性办法。从7月1f#rh, 百拇医药

    日起,没有处方却又急需使用的患者只能在通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的药店购买到抗菌药物,而且所有的抗菌药物都要在药师的指导下进行登记限量销售。据悉,从7月1日起,所有在药店购买抗菌药物的患者都要进行登记,患者必须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药品名称、药品批号、用药剂量。另外,每次购药只能买一个疗程,一般为三天的用量。在过渡时期,药监部门将对所有销售抗菌药物的药店进行督促检查,待时机成熟以后将全面实行抗菌药物完全凭处方销售。(转摘自“中国医药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