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医院管理者收受药品回扣构成受贿罪
【案例1】原成都市某中医院院长张某某,在1998年至2002年2月担任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购买数家公司的药品及医疗器械时,收受贿赂款共计42.3万元。2002年8月14日,张某某被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没收其多处房产及赃款。在他之前,此地区卫生系统已有13人因同样的罪名被判刑,其中包括卫生局2名副局长、4名医院院长及7名医院工作人员。这是当时在全国卫生系统中查处的最大一起医疗腐败窝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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