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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100md.com 2004年7月30日 北京晨报
     在7月24日开幕的2004年禁毒论坛上,有业内人士提出,为了遏制毒品的蔓延“应将吸毒定为犯罪”。这个建议也引起了广泛的争议。

    管教干部:吸毒没定罪执法有困难

    南京市大连山劳教所的韩力农说,一般认为毒品犯罪包括毒品种植、加工制作、运输走私、窝藏携带、吸食注射等诸多环节,由于我国刑法没有将吸毒规定为犯罪,使得大量的吸毒人员游离在刑罚的边缘而无须承担任何刑事法律责任。

    许多在一线参加戒毒工作的人员表示,当前,许多吸毒者靠以贩养吸、以贩促吸,既是吸毒者,又是贩毒分子,但在司法实践中却很难认定。

    社会学家:切断供应链治毒需重典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认为,从宏观上讲,将吸毒定为犯罪有利于缩小毒品的需求市场,从根源上切断毒品的供应链。夏教授认为,采取法律手段严厉惩罚吸毒者,对没有尝试过毒品的人也会起到震慑作用,可减少毒品的市场。夏教授强调,在用重典治毒的同时,还要给予吸毒者和容易尝试毒品的高危人群以人文关怀,将他们的注意力从毒品上转移到正常的事务上来。

    戒毒医生:吸毒虽违法病人需关爱

    北京安康医院向日葵社区医生王志强长年和戒毒者一起生活,他认为吸毒者需要的是治疗和关爱,而不是惩罚。

    王志强说,吸毒者对毒品的依赖已经被列为精神病范畴,毒瘾也被定义为一种慢性脑病。毒瘾是一种病,不是靠惩罚能够威慑和控制的。吸毒者都希望戒毒,但是戒毒却不容易。吸毒者需要的不是惩罚而是治疗。只有当他们为了吸毒侵犯到他人或者社会的利益而且侵犯到一定程度时才可以依法处罚。

    法律专家:法律已适当定罪已无益

    中国政法大学曲新久教授认为,将吸毒定为犯罪对禁毒工作并没有帮助。曲教授认为原因有四点:首先,吸毒没有直接危害到他人或者社会,单纯的吸毒行为仅危害到吸毒者自身。其次,将吸毒规定为犯罪行为没有震慑力。吸毒者不会因为吸毒是犯罪行为而停止吸毒。

    再次,发达国家比较成功的禁毒案例是吸毒“合法化”。把吸毒当成一种疾病,鼓励吸毒者治疗、戒毒。对实在不能戒掉的,向他们供应少量的毒品,防止他们因为得不到毒品而危害社会。当然,中国现在的状况还不能推行这种政策。但是,如果将吸毒定为犯罪,不利于吸毒者到医院或者是戒毒所治疗,因为没有人敢承认自己的吸毒史。

    我国法律对吸毒者的处罚已经适当,没有必要加强。禁毒工作应该着眼治疗和关怀。 (李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