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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专利保护意识避免知识财富流失
http://www.100md.com 2004年8月4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2188期
     近年来,国外一些企业利用合作、收购、兼并来获得我国中药知识产权,其结果导致我国一些有价值的古方、验方和祖传秘方被外商以低价掠走,并运用知识产权为武器,独占专利。他们利用我国在知识产权管理上的缺陷,通过无偿侵占中药方剂资源而赚取了巨大的利润。

    目前已有来自10个国家的40个植物药品种在中国注册成功,而我国却很少有植物药品种在海外注册,我国申请量大约只占全球申请专利的0.5%。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有关专家指出:如果我们不尽快研究和运用专利保护中药,而让竞争对手后来居上,我们将失去本该属于我们的国内和国外市场。

    据了解,在我国全部中药专利申请中,企业申请的专利尚不足20%。自1994年以来,国外制药企业来华申请专利保护的专利申请数量逐年增长,体现了外国制药企业专利意识和战略观念的先导性、超前性。而国内申请中国专利保护的数量却逐年下降,1994~1999年间,采用国际专利申请形式(PCT)向国外申请中药专利保护的数量仅24件。目前,国外制药业在中国市场不断渗透,国内企业和科研机构却未积极应对,仍然持观望态度,形成强烈的反差。同时,由于专利的公开性,这也使得国外企业能够更多地借鉴国内专利所公布的中药信息加以发展。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目前,国内部分医药企业很看重中药品种保护,但对专利并不看重。对专利的误解以及对规则的不了解,致使企业不愿意申请。很多企业以为,申请专利会强迫自己将所有的资料公布于众,但事实并非如此,申请者可以合法保留某些技术诀窍。其实对于一种新技术,谁先申请了专利,这个产品的市场就属于谁,别人再想进来,就必须花钱买,否则就是侵权。

    随着国外制药公司对中药开发的重视,国内企业应清醒认识到,要保护我国的传统中药,必须提高专利保护意识。目前,国内现行的新药保护和中药品种保护的作用远远不够,我们必须采用国际通行的市场保护制度(专利)来保护中药,与国际的保护制度接轨。如果我们还采取消极观望态度,必将陷入死地。如:人参蜂王浆最早产于我国吉林,但在美国却被他人抢先申请了专利保护,中国的人参蜂王浆在美国市场上出售因此违法,即使可以通过法律后续程序使该专利无效,却由此造成了不小的损失。韩国人曾向中国专利局提交了申请牛黄清心丸的改进剂型口服液制备方法的专利申请,后又向中国专利局提交了牛黄清心微胶囊的发明专利申请。这些专利批准后,将意味着国内企业在自己的国土上不能生产和销售我们传统的中成药牛黄清心丸的口服液和微胶囊的改进剂型产品。因此,中药要想在国际上站稳脚跟,国内企业必须用专利保护我国中药,防止我国中药知识财富的流失。, 百拇医药( 金 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