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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455956
拉米夫定临床应用指导意见
http://www.100md.com 2004年8月18日
     我国肝病专家于2000年3月12日对拉米夫定治疗乙型肝炎的指导意见达成共识。

    (1)适合治疗对象:慢性乙型肝炎。按全国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确诊为慢性乙型肝炎,性别不限,年龄在16岁或以上,并且符合下列标准:1、HBeAg阳性,HBVDNA阳性(HBVDNA阳性系指斑点杂交法,不是PCR法阳性,有条件者可做HBVDNA定量测定。没有条件检测HBVDNA的地方,可以HBeAg阳性为准);2、HBeAG阴性,抗-HBe阳性,HBVDNA阳性者,考虑有前C区变异情况也适于治疗。

    (2)研究观察对象:A慢性乙型肝炎年龄在12—6岁的患者,具有病毒复制指标阳性及血清转氨酶升高;B代偿期肝硬化伴有活动性病毒复制的患者;C无症状HBV携带者(尤其是肝活检发现有肝炎证据者),伴有活动性病毒复制或有肝癌家族史者,偶尔有过肝功能不正常者。,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