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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现代城“氨气官司”一审判业主获赔
http://www.100md.com 2004年8月18日 北京晨报
     记者昨天获悉,曾被媒体和地产界广泛关注的现代城业主状告开发商房屋氨气超标案在朝阳法院有了一审结果。法院判决北京中鸿天房地产有限公司一次性补偿两名原告各5万元并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原告孙某和张某于1999年购买了现代城公寓2号楼房屋各一套,中鸿天公司于1999年年底交房。原告入住后,感觉房间内气味难闻,具有强烈刺激性。后经环境检测部门检测,发现现代城公寓2号楼部分楼层空气中氨浓度高出国家环保部门出具的参考标准,原告购买的房屋氨气含量约超过国家参照标准54倍以上。氨气严重超标的原因经中鸿天公司查明,系施工单位北京市第三住宅建筑工程公司冬季施工时,为防止混凝土凝固加入含尿素成分(氨)的防冻剂所致。而墙体内的氨挥发最少需要两年,一般为3至5年,最长可达15年。

    庭审中,被告中鸿天公司辩称,原告房屋内氨气的存在和产生,是由于国家对于建筑材料标准制定的滞后性所导致的,公司对此没有过错。根据2000年3月29日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城乡规划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公布第二批限制和淘汰落后建材产品的目录通知》中规定,从2000年3月1日起禁止在住宅工程中使用含尿素的混凝土防冻剂,原告房屋的建设与销售均在此之前。公司在当时技术条件下根本无法预见到使用该建筑材料可能会产生不良后果。原告的房屋出现氨气后,公司曾采取积极措施尽量消除氨气的不良影响,因此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查明事实后采纳了被告的答辩意见。由于目前原告所购房屋内存在氨气超标,超标对人体有一定损害,法院判决中鸿天公司应按照公平原则对原告给予适当补偿。,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