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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460907
http://www.100md.com 2004年8月31日
     我国在建国后曾长期使用苏联制订的肺结核“十大分类法”,50年代后期已发现这分类法不很适用。1978年在柳州全国结核病防治会议上,制订了我国的肺结核分类法,在全国普遍应用,较能适应结核病防治称临床工作的需要。现介绍于下:

    1.肺结核类型 肺结核分为五型:

    原发型肺结核(Ⅰ型):原发型肺结核为原发结核感染引起的临床病症。包括原发综合征及胸内淋巴结结核。并发淋巴结支气管瘘时;如淋巴结肿大比较显著,而肺内只有较少的播散性病变时,仍归本型。

    血行播散型肺结核(代号:Ⅱ型):血行播散型肺结核包括急性血行播微型肺结核(急性粟粒型肺结核)及亚急性、慢性血行播散型肺结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