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5月11日,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向各新闻媒体下发通知,要求立即停止对21个品种的药品广告发布活动,并要求媒体加强对内部的监管,不得发布违法药品广告。这21个品种的药品生产企业擅自篡改广告发布内容,故意夸大药品疗效,误导消费者,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自全国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在四川成都召开以后,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以此为契机,认真查找违法药品广告存在的原因,并主动采取果断措施,全面查处违法药品广告。该局首先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反误导、打虚假”的专项整治行动。2004年1-5月,全系统对全省媒体所有登载的药品广告进行了全面检查。媒体共发布药品广告1223条,其中有1049条药品广告存在不同程度的违法行为,违法广告占有率为85.8%;对违法药品广告,各地均移送工商部门查处。同时,责任落实到人、制度落实到位、监控落实到点。将药品广告审查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指派专人按标准对药品广告进行形式和实体审查;利用22个监控点,重点监控覆盖面较宽的媒体发布的药品广告。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与省委宣传部、省工商局召开工作联席会,专题研究治理违法药品广告的对策及“整治重点”和“整治措施”;积极与工商部门配合,主动将违法药品广告的取证资料全部移交工商管理部门,依法加大对违法广告的查处力度和曝光力度。
自全国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在四川成都召开以后,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以此为契机,认真查找违法药品广告存在的原因,并主动采取果断措施,全面查处违法药品广告。该局首先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反误导、打虚假”的专项整治行动。2004年1-5月,全系统对全省媒体所有登载的药品广告进行了全面检查。媒体共发布药品广告1223条,其中有1049条药品广告存在不同程度的违法行为,违法广告占有率为85.8%;对违法药品广告,各地均移送工商部门查处。同时,责任落实到人、制度落实到位、监控落实到点。将药品广告审查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指派专人按标准对药品广告进行形式和实体审查;利用22个监控点,重点监控覆盖面较宽的媒体发布的药品广告。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与省委宣传部、省工商局召开工作联席会,专题研究治理违法药品广告的对策及“整治重点”和“整治措施”;积极与工商部门配合,主动将违法药品广告的取证资料全部移交工商管理部门,依法加大对违法广告的查处力度和曝光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