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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抗菌”家电徒有虚名
http://www.100md.com 2004年10月8日 新京报
     部件加有抗菌材料,只能在该部件上明示消费者,不能把部分性能改变加在整个产品上

    新京报讯(记者高琦)中国消费者协会日前通过其官方网站对外公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卫生部《消毒管理办法》,北京市卫生局前不久对市场销售的、明确提出具有消毒、灭菌作用的空调机(器)、洗衣机和涉及抗菌功效的电冰箱进行了市场抽检,并由北京市卫生防疫站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对所抽检的样品进行检测和评价,结果显示,家用电器的“消毒灭菌”功效宣传名不符实。

    同样,抽查显示空调机(器)类产品虽然对空气中细菌均有不同程度的杀灭作用,但均未达到消毒合格标准,更未达到说明书(或宣传资料)中说的“灭菌”、“使细菌空中绝迹”、“把细菌一网打尽”的水平;对洗衣机的检测结果表明,按消毒原理,利用臭氧消毒的洗衣机按其消毒程序处理后并无消毒作用;利用提高温度杀菌的必须使温度达到60℃时才具有消毒作用;标明有抗菌作用的电冰箱,其冷藏室内胆由抗菌材料制成。经检测,对内壁上污染的细菌具有不同程度的杀灭作用,但对冷藏室内摆放物上污染的细菌均无杀灭及抑制作用。

    中消协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国家标准里对产品的名称有明确的规定,不得随便改变,如果冰箱等产品的某些部件上加有抗菌材料,只能在该部件上明示消费者“此部件含有抗菌材料”,不能把产品部分性能的改变加在整个产品上,从而把冰箱等产品的本来特性加以掩盖。,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