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10日电(记者朱玉)卫生部10日公布的2004年9月疫情中,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为:肺结核、乙型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淋病、梅毒,占发病总数的87.36%;死亡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为:狂犬病、肺结核、乙型肝炎、艾滋病、新生儿破伤风,占死亡总数的81.08%。
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均有疫情报告。27种法定甲、乙类传染病中,脊髓灰质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无病例报告,其它传染病共报告病例数338281例,死亡报告总数为576例。
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均有疫情报告。27种法定甲、乙类传染病中,脊髓灰质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无病例报告,其它传染病共报告病例数338281例,死亡报告总数为576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