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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RS:果子狸"主凶"身份被认定
http://www.100md.com 2004年10月12日
     日前出台的《关于促进野生动植物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称,国家将大力支持果子狸等54种野生动物的驯养繁殖,并为其进入市场提供相应的保障措施。但10月10日上午,广东防治SARS科技攻关组的专家在“广东省传染性非典型肺炎(SARS)防治研究”科技成果的鉴定会上却认定:果子狸是SARS冠状病毒的主要载体。昨天下午,国家林业局相关人士在接受晨报记者采访时称,对于日前出台的相关政策并无修改意向。

    10月10日上午,广东防治SARS科技攻关组的专家在“广东省传染性非典型肺炎(SARS)防治研究”科技成果的鉴定会上认定:果子狸是SARS冠状病毒的主要载体。

    广东省防治SARS科技攻关组总顾问钟南山汇报研究成果时指出,研究首度证明了人类SARS冠状病毒的动物源性,SARS病毒可能具有广泛的动物感染谱。其中,果子狸是SARS病毒重要的动物宿主之一,具有传播SARS病毒的能力,也是目前SARS病毒最易感染的野生动物和较理想的试验动物模型,但还缺乏足够的证据证明果子狸是人类传播SARS病毒唯一的自然宿主。

    国家林业局保护司动植物管理处有关人士告诉记者:“目前我国并没有禁止果子狸的养殖,暂时我们也没有制订这方面政策的意向。”

    日前,国家林业局刚出台了《关于促进野生动植物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强调,要大力促进野生动植物资源培育,继续推行“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单”措施。其中提到的“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单”中就包括果子狸。

    “对于这个《意见》,我们暂时也不会作修改、变动。”这位人士解释,“我们的工作是关于物种的保护与利用,在果子狸问题上我们一定会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相应工作。”

    来源:新闻晨报,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