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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字号招牌不能乱动 “御生堂”商标侵权案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赔偿500万元
http://www.100md.com 2004年10月20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2228期
     “御生堂”商标始创于明代万历年间的中医家传老字号“御生堂”,然而,在保健品市场上竟然有其他公司也在使用“御生堂”商标从事保健品的经销活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近日经过审理,依法对“御生堂”的商标所有权进行了法律上的认定和保护。一审判决北京御生堂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御生堂保健品有限公司和北京寿春堂医药保健品公司共同赔偿北京御生堂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人民币500万元及其他诉讼相关费用。

    据了解,“御生堂”的字号来源于有着400年历史的明代“御生堂”药铺,清朝乾隆年间进入鼎盛时期,乾隆皇帝赏赐“御生堂”牌匾于白氏御生堂药铺,在此后百余年中,“御生堂”薪火相传,作为药铺的字号和药品的商标得以传承发展。1997年以来,白氏御生堂的传人白建江秉传家业,注册了“北京御生堂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及中国首家“御生堂中医药博物馆”;2002年注册“御生堂”商标。然而,河北石家庄的李青江等人千方百计想傍上“御生堂”这一知名品牌和“老字号”商标,于2001年12月到北京申请登记了“北京御生堂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和“北京御生堂保健品有限公司”,开始生产销售“御生堂”减肥茶等保健品,并使用了“御生堂”商标相似的标识。由于该公司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许多消费者误以为是“北京御生堂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的产品而投诉,严重影响了公司的信誉,侵犯了“御生堂”商标专用权。

    法院经审理后查明,北京御生堂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于2002年10月获得国家商标局颁发的“御生堂”商标注册证,生产非医用营养液等保健品食品;而3家被告公司生产销售的御生堂肠清茶、御生堂宫廷减肥茶也属保健食品。由于销售渠道相同,使普通消费者无法分辨两个“御生堂”商品的归属。根据审核验证报告证实,仅自去年3月~12月间,三被告生产销售涉案产品的数额就达1000余万元,平均毛利率为71.02%。

    法院认为,北京御生堂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御生堂”商标,与北京寿春堂医药保健品公司签订协议,生产御生堂肠清茶和御生堂宫廷减肥茶,并与北京御生堂保健品有限公司共同销售的行为,侵犯了北京御生堂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享有的“御生堂”商标专用权,3家公司应当共同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因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编后记:“御生堂”创办于明代万历36年(1608年),至今已有400多年历史。乾隆皇帝曾御笔提写“御生堂”牌匾。“御生堂”作为企业老字号,所制丹散膏丸货真价实,童叟无欺。“御生堂”这一老字号在历史上具有惟一性。文中被告长期经营保健产品,非常了解“御生堂”的历史价值和知名度,因此,千方百计想傍上“御生堂”这一知名品牌,采取不正当手段,欺骗消费者,以牟取非法利益,构成对“御生堂”老字号商标的侵权。这一案件的判决,充分反映了我国法律高度重视对中医药知识产权的保护。希望全社会以此为鉴,提高对中医药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严厉打击侵犯中医药知识产权的非法行为。, http://www.100md.com(刘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