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饱餐后患肠梗阻被误诊两天后变成植物人
18岁男生小江吃得太饱肚子疼,本是患急性肠梗阻,医院一开始却当成了普通肠胃炎处理。发病仅两天,小江突成植物人,为治病耗尽家中所有积蓄,全家负债累累。家属代理患者刚刚起诉医院,沉睡300多天的小江突然辞世。省市两级医学会鉴定均认为,医院过失造成了一级乙等医疗事故。为此,昨日江妈妈与为儿子诊治的白云区中医医院对簿公堂。
饱餐后患肠梗阻成植物人
2003年10月15日22时许,家住白云区江高镇的18岁男生小江因晚饭吃得过饱,腹部胀痛难忍,还不时呕吐。家人连夜把他送到广州市白云区中医医院(下称中医院)。该院诊断他得了肠胃炎,打消炎针至次日凌晨3时,小江症状仍无好转。据其姐姐回忆,当时医生未作进一步治疗,就让小江回家了。
16日上午8时,小江腹痛加剧,再次到中医院就诊。该院确诊小江患了肠梗阻,须立即住院,并安排他住进普通病房,作一般性护理治疗。家属回忆称,当晚小江想小便但排不出来,护士只是塞给他一个便壶,并未采取其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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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凌晨3时,小江去了一趟厕所回来,感到头晕脚软、心跳加速。医院诊断小江又患上中毒性心肌炎,并给予监护。
当日中午,小江症状继续恶化,家属要求院方请外院专家会诊,会诊后专家建议他转院,小江即被转入广州军区总医院。然而为时已晚:刚一转院,小江就停止了呼吸,医院抢救20多分钟后才得以生还。这天下午17时,小江终于接受了手术,可这时他的肠子都发黑了,医生解释这是中毒。术后,小江一直昏迷不醒,进入了植物人状态。
植物人状告医院后死亡小江13岁丧父,由妈妈、兄姐拉扯大。出事前他正在实习,即将从广州橡胶中专学校毕业。家人为小江的遭遇痛心,更为他与日俱增的医药费发愁。家属认为,白云区中医院的一系列误诊和贻误时机直接导致了小江成为植物人。为解燃眉之急,今年1月16日,小江的母亲孔女士代理儿子将该院诉至法院,索赔部分医疗费。尽管此时的小江没有思维、不能行动地躺在病榻,但依照法律规定,他仍是案件原告。
, 百拇医药 今年3月,此案在白云区法院首次开审。院方否认诊疗有过错,并提出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今年5月28日,广州市医学会做出鉴定,认为小江的病例属一级乙等医疗事故,但医院承担次要责任。
次要责任?家属们无法接受这一结论,向广东省医学会申请重新鉴定。鉴定期间,意外发生了:今年8月12日凌晨,处于植物人状态中的小江突然呼吸停止。沉睡300多天后,小江告别人世。
两次鉴定结论为一级事故
今年10月19日,广东省医学会作出鉴定,认为院方存在违反诊疗护理规范的过失,并且该过失与小江病死有一定因果关系,事故属一级乙等,医院应承担主要责任。
昨天,此案再次开庭。因为此前的原告小江死亡,江妈妈孔女士变更为案件原告。小江的死使得江家索赔数额激增至90多万元,但因庭前调解中双方对数额争执不下,因此,江妈妈决定先按原索赔数额23万元,要求开庭。
院方指出,小江初次就诊后是自动离院的;且他一直清醒,没有出现迷糊状态。关于他的死,患方也要付一定责任。医院同时表示认同广东省医学会的鉴定结论,自愿承担主要责任。但具体赔偿金额、承担责任的比例,院方称须“回去研究”而未直接表态。
此案将择日宣判。, http://www.100md.com(黄珊)
饱餐后患肠梗阻成植物人
2003年10月15日22时许,家住白云区江高镇的18岁男生小江因晚饭吃得过饱,腹部胀痛难忍,还不时呕吐。家人连夜把他送到广州市白云区中医医院(下称中医院)。该院诊断他得了肠胃炎,打消炎针至次日凌晨3时,小江症状仍无好转。据其姐姐回忆,当时医生未作进一步治疗,就让小江回家了。
16日上午8时,小江腹痛加剧,再次到中医院就诊。该院确诊小江患了肠梗阻,须立即住院,并安排他住进普通病房,作一般性护理治疗。家属回忆称,当晚小江想小便但排不出来,护士只是塞给他一个便壶,并未采取其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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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凌晨3时,小江去了一趟厕所回来,感到头晕脚软、心跳加速。医院诊断小江又患上中毒性心肌炎,并给予监护。
当日中午,小江症状继续恶化,家属要求院方请外院专家会诊,会诊后专家建议他转院,小江即被转入广州军区总医院。然而为时已晚:刚一转院,小江就停止了呼吸,医院抢救20多分钟后才得以生还。这天下午17时,小江终于接受了手术,可这时他的肠子都发黑了,医生解释这是中毒。术后,小江一直昏迷不醒,进入了植物人状态。
植物人状告医院后死亡小江13岁丧父,由妈妈、兄姐拉扯大。出事前他正在实习,即将从广州橡胶中专学校毕业。家人为小江的遭遇痛心,更为他与日俱增的医药费发愁。家属认为,白云区中医院的一系列误诊和贻误时机直接导致了小江成为植物人。为解燃眉之急,今年1月16日,小江的母亲孔女士代理儿子将该院诉至法院,索赔部分医疗费。尽管此时的小江没有思维、不能行动地躺在病榻,但依照法律规定,他仍是案件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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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要责任?家属们无法接受这一结论,向广东省医学会申请重新鉴定。鉴定期间,意外发生了:今年8月12日凌晨,处于植物人状态中的小江突然呼吸停止。沉睡300多天后,小江告别人世。
两次鉴定结论为一级事故
今年10月19日,广东省医学会作出鉴定,认为院方存在违反诊疗护理规范的过失,并且该过失与小江病死有一定因果关系,事故属一级乙等,医院应承担主要责任。
昨天,此案再次开庭。因为此前的原告小江死亡,江妈妈孔女士变更为案件原告。小江的死使得江家索赔数额激增至90多万元,但因庭前调解中双方对数额争执不下,因此,江妈妈决定先按原索赔数额23万元,要求开庭。
院方指出,小江初次就诊后是自动离院的;且他一直清醒,没有出现迷糊状态。关于他的死,患方也要付一定责任。医院同时表示认同广东省医学会的鉴定结论,自愿承担主要责任。但具体赔偿金额、承担责任的比例,院方称须“回去研究”而未直接表态。
此案将择日宣判。, http://www.100md.com(黄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