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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509102
杭州13家医院与物价局签订《价格诚信协议书》
http://www.100md.com 2004年12月10日 中国医药网

     杭州13家医院与物价局签订《价格诚信协议书》,用制度来管理和规范医疗价格。

    协议规定,物价部门将实施价格监督检查警示登记制,医院要指定专人负责物价工作,若存在轻微价格违法行为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将警示1次,1年内被价格投诉3次以上的,此医院将被视作不诚信单位。

    据物价局有关人员介绍,像这样以协议书的形式规范医疗机构的收费行为,在杭州还是第一次。“协议书”要求,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的价格法律法规,不得出现自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收费、提高等级或标准收费以及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各项收费都应明码标价,所有药品、检查的费用都应实行公示。

    据了解,按“协议书”规定,如果某医疗机构在3年内无价格投诉,就可以申请授予“价格诚信医疗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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