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公布不及时属违法新传染病防治法将实施
中新网2004年11月30日讯:据上海《新闻晨报》报道,从明天起,当遇到传染病疫情或者发现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时,卫生行政部门都将负责向社会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信息,不允许存在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现象。国家新颁布的《传染病防治法》对此作了明确规定。o|@q&, 百拇医药
据上海市卫生局专家解析,新的《传染病防治法》最显眼处就是,当遇到传染病疫情或者发现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时,卫生行政部门都将负责向社会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信息。同时明确了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凡是发生工作疏忽、不力,造成疫情传播、扩散,都要依法严肃查处,同时追究领导的责任。o|@q&, 百拇医药
新闻延伸o|@q&, 百拇医药
新《传染病防治法》六大新特点:o|@q&, 百拇医药
●强调各级政府与部门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的职责,引入向公众提供传染病防治"公共产品"的理念o|@q&, 百拇医药
●突出对传染病的预防和预警,明确提出传染病监测制度o|@q&, 百拇医药
●充分体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o|@q&, 百拇医药
●确立疫情信息向社会公布的制度,完善疫情报告、通报和公布制度o|@q&, 百拇医药
●从法治的要求上规范传染病救治、处置的全过程,完善传染病暴发、流行时的控制措施,规范传染病的救治活动o|@q&, 百拇医药
●保障社会、公众的基本权益,并做到保护公民个人权利和维护社会公共权益的平衡o|@q&, 百拇医药
[相关报导]12月1日开始实施的传染病防治法等25部法规解读o|@q&, 百拇医药
中国法院网2004年11月30日讯:12月1日,将有25部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始实施。国家级法规16部,地方级法规9部。o|@q&, 百拇医药
传染病防治尊重公众知情权o|@q&, 百拇医药
15年前,上海甲肝的流行,使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应运而生;15年后,非典爆发的经验和教训,又让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浮出水面。与1989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比,修订后的法律突出体现了八大变化。o|@q&, 百拇医药
这些变化包括:非典、禽流感列入乙类,但按甲类传染病对待;艾滋病虽降级管理,但仍受到“重点关照”;建立疫情报告、通报和公布制度,隐瞒、谎报、缓报者将受惩处;强化实验室安全,严防病原体扩散;疫情控制更加具体,隔离有了法律依据;严防医院成为传染源,医院不得拒收传染病病人;乙肝携带者等不再受歧视,法律给予平等地位;传染病病人权利受保护,个人隐私受尊重。o|@q&, 百拇医药
传染病防治法一方面涉及对患者的救治和公民个人权利的维护,另一方面又涉及对传染病扩散的控制和对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因此,法律规定,对甲类传染病发病场所或者特定区域的人员采取隔离措施的同时,实施隔离措施的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的工作单位不得停止支付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o|@q&, 百拇医药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有新规o|@q&, 百拇医药
国家发改委《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价格及收费管理暂行规定》对中标药品零售价格与核定、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过程中的收费行为作了明确的规定。为防止价格欺诈和低价倾销,《规定》指出,中标药品的零售价格,由招标人按当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作价办法自行核定,并按照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执行。招标采购的医疗机构,应在其服务场所的显著位置,对中标药品零售价格进行公示。中标药品零售价格的核定,实行以中标价为基础顺加规定流通差价率的作价方法。属于政府定价范围的药品,中标零售价格不得超过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公布的最高零售价格。o|@q&, 百拇医药
《规定》还指出,除招标文件费和代理服务费外,严禁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收取任何其他与招投标有关的服务费用。药品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委托的经办机构要求招投标当事人履行登记、审批、备案及其他手续的,一律不得收费。
据上海市卫生局专家解析,新的《传染病防治法》最显眼处就是,当遇到传染病疫情或者发现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时,卫生行政部门都将负责向社会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信息。同时明确了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凡是发生工作疏忽、不力,造成疫情传播、扩散,都要依法严肃查处,同时追究领导的责任。o|@q&, 百拇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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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传染病防治法》六大新特点:o|@q&, 百拇医药
●强调各级政府与部门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的职责,引入向公众提供传染病防治"公共产品"的理念o|@q&, 百拇医药
●突出对传染病的预防和预警,明确提出传染病监测制度o|@q&, 百拇医药
●充分体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o|@q&, 百拇医药
●确立疫情信息向社会公布的制度,完善疫情报告、通报和公布制度o|@q&, 百拇医药
●从法治的要求上规范传染病救治、处置的全过程,完善传染病暴发、流行时的控制措施,规范传染病的救治活动o|@q&, 百拇医药
●保障社会、公众的基本权益,并做到保护公民个人权利和维护社会公共权益的平衡o|@q&, 百拇医药
[相关报导]12月1日开始实施的传染病防治法等25部法规解读o|@q&, 百拇医药
中国法院网2004年11月30日讯:12月1日,将有25部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始实施。国家级法规16部,地方级法规9部。o|@q&, 百拇医药
传染病防治尊重公众知情权o|@q&, 百拇医药
15年前,上海甲肝的流行,使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应运而生;15年后,非典爆发的经验和教训,又让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浮出水面。与1989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比,修订后的法律突出体现了八大变化。o|@q&, 百拇医药
这些变化包括:非典、禽流感列入乙类,但按甲类传染病对待;艾滋病虽降级管理,但仍受到“重点关照”;建立疫情报告、通报和公布制度,隐瞒、谎报、缓报者将受惩处;强化实验室安全,严防病原体扩散;疫情控制更加具体,隔离有了法律依据;严防医院成为传染源,医院不得拒收传染病病人;乙肝携带者等不再受歧视,法律给予平等地位;传染病病人权利受保护,个人隐私受尊重。o|@q&, 百拇医药
传染病防治法一方面涉及对患者的救治和公民个人权利的维护,另一方面又涉及对传染病扩散的控制和对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因此,法律规定,对甲类传染病发病场所或者特定区域的人员采取隔离措施的同时,实施隔离措施的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的工作单位不得停止支付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o|@q&, 百拇医药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有新规o|@q&, 百拇医药
国家发改委《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价格及收费管理暂行规定》对中标药品零售价格与核定、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过程中的收费行为作了明确的规定。为防止价格欺诈和低价倾销,《规定》指出,中标药品的零售价格,由招标人按当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作价办法自行核定,并按照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执行。招标采购的医疗机构,应在其服务场所的显著位置,对中标药品零售价格进行公示。中标药品零售价格的核定,实行以中标价为基础顺加规定流通差价率的作价方法。属于政府定价范围的药品,中标零售价格不得超过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公布的最高零售价格。o|@q&, 百拇医药
《规定》还指出,除招标文件费和代理服务费外,严禁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收取任何其他与招投标有关的服务费用。药品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委托的经办机构要求招投标当事人履行登记、审批、备案及其他手续的,一律不得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