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认可办法》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认可审查组于2004年12月19~21日对重庆医疗器械质量检验中心的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扩项)进行了现场评审。经审查,认可该中心对玻璃体温计等42种医疗器械产品和项目进行检测的资格。有效期5年。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认可办法》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认可审查组于2004年12月19~21日对重庆医疗器械质量检验中心的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扩项)进行了现场评审。经审查,认可该中心对玻璃体温计等42种医疗器械产品和项目进行检测的资格。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