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信息荟萃
编号:11351717
住院费用太荒唐 男人也有接生费
http://www.100md.com 2001年4月2日 《家庭医生报》 2001年第14期(总第790期 2001.04.02)
     男人住院,结算单上竟有一项10元的接生费。近日,北海市一名消费者为这件荒唐事愤然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这位名叫郭晓东的消费者诉称:去年12月1日,他因尿频、尿急到北海市一家医院泌尿外科就诊,大夫诊断为尿道外口红肿、狭窄和前列腺炎,花了550元作了衣原体、支原体、淋球菌化验和膀胱、前列腺检查,开了3盒前列舒片。感觉服药无效的郭晓东再次就诊时,医生建议住院手术治疗。2001年2月13日,他办理了入院手续,在又一轮的化验、检查后,当天下午快下班时却被告知:不用动手术了,要下班了办不了出院手续,次日可签字出院。

    住院折腾两天,手术没做成,病又未好转。2月15日上午,郭晓东交了450元后办理了出院。下午取回化验单和结算单,发现有一项10元的“接生费”。他十分气愤,自己一个大男人,哪来的接生费?

    看到郭晓东的投诉,记者打电话到医院医务科,一位同志解释说:“接生费”一栏,收的实际是Rh血型化验费,为新增检查项目,原来印刷的结算单没有列,所以填写在“接生费”一栏里,并要求医生用文字注明。记者在郭晓东提供的结算单复印件上,果然看到“接生费”栏后面有些小字迹。

    郭晓东对院方解释很不满意。他说:既然是光明正大的收费,为什么不清清楚楚写出来?结算单里第22项已有一项165.5元的化验费,同属化验,为什么不合在一起?结算单有序号的共27项,后头还有空白栏,为什么不填在空白栏而填在“接生费”栏?不管合理不合理,医院都违反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明明白白消费”的原则。

    北海市消费者协会已受理此案。, 百拇医药(梁思奇 新华社专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