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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42870
婚前患有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这样的婚姻————将被视为无效婚姻
http://www.100md.com
2001年5月3日
《当代健康报》
2001.05.03
本报讯 新修改的
婚姻
法增设了许多新的婚姻家庭法律原则和制度,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制度便是其中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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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修改后的法律规定:“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
结婚
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这样的婚姻将被视为无效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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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有关专家介绍,不适宜结婚的疾病很多,其主要包括
艾滋病
、
性病
、
精神疾病
、
麻风
病和处于传染期的急性传染病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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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百拇医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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