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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牙医拔出人命 家属获赔10万余元
http://www.100md.com 2001年5月26日
     人民网

    人民网福州5月26日电 记者赵鹏报道:近日,福建省闽东一个体牙医拔牙拔出人命,历时三年,后经两级法院二审终审,牙医张某被判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赔偿马某家属温某等人死亡补偿费、丧葬费5.7万元,生活费等2.2万元,以及精神损害赔偿费3万元,合计赔偿经济损失10.9万元。

    据《闽东日报》披露:1998年2月8日,福安市溪柄镇某村农民马某因牙痛到镇上的张某开办的一家个体诊所治病,张某为马某施行了拔牙手术,术后马某感到牙痛不适,就到张某处复诊。随后,马某先后数次到宁德市第一医院等多家医院就诊,但无明显的效果。同年3月24日,马某被转至福建省立医院治疗,但无法抢救,当天下午回家后死亡。经宁德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认为,张某未掌握好拔牙禁忌症与适应症及违反治疗操作常规,是造成马某死亡的直接原因,为一级医疗事故。,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