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信息荟萃
编号:11301379
解除癌痛也须讲究规范
http://www.100md.com 2001年5月28日 《家庭医生报》 2001年第22期(总第798期 2001.05.28)
     癌症病人(尤其是晚期患者)往往会出现不同程度的疼痛。为此,医学界有关专家根据癌痛的不同程度,制订了使用止痛药物的原则、方法、药物的选择及应该注意的有关事项等规定,以便规范用药,进一步提高疗效。

    一、解除癌痛的用药原则

    1、口服给药:口服给予各种止痛药物,所产生的精神依赖性和身体依赖性较小。

    2、按时给药:癌痛病人使用止痛药,也必须有规律地按时给药,而不能一有疼痛便马上用药。

    3、按阶梯给药:这是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癌痛治疗方案。即轻度疼痛时,使用非吗啡类药物(常用解热镇痛药)和辅助性药物;中度疼痛时,使用弱阿片类药物、非阿片类药物和辅助性药物;重度疼痛时,使用强阿片类药物、非阿片类药物和辅助性药物。

    4、用药个体化:止痛药物的使用剂量应坚持从小到大的原则。能使疼痛明显减轻甚至消失,即为最佳剂量。不应对药剂量限制过严,否则难以达到应有的止痛效果。

    二、解除癌痛的药物选择

    1、轻度疼痛:根据止痛药物的选用原则,可选用阿斯匹林,每次0.2-0.5克;或扑热息痛,每次0.25-0.5克;或去痛片,每次1-2片。

    2、中度疼痛:这类癌症病人可选用可待因,每次30-60毫克;或氨酚待因片,每次1-2片;或强痛定,每次30-90毫克;或曲马多胶囊(痛立克),每次50-100毫克。此外,还可选用丙氧氨酚片、高钾素片等止痛药物。

    3、重度疼痛:一般止痛药物较难奏效,可选用吗啡片,每次5-30毫克;或哌替啶,每次50-100毫克。此外,关痛散、安依度、丁丙诺啡等药物也可以选用。

    除上述药物外,对于晚期癌症病人,世界卫生组织和我国卫生部还推荐使用口服控释片施康定、美菲康、路泰等止痛药物。

    三、用药必须注意的问题

    1、应适时给予镇痛药物。一般观念认为,癌痛患者应该在临终前数周或最后两个月才开始给予镇痛药物治疗。但实际上有很多癌症病人在更早些时候便已出现间断或持续的顽固性疼痛,疼痛会使病人的一般状况迅速恶化,免疫功能低下,假如不能及时给予消除,对癌症的治疗也十分不利。因此,新的研究观点认为,对于有疼痛的癌症病人,应果断地采取各种治疗措施,以使病人精神上和肉体上都能减轻痛苦。

    2、应选择合适的给药途径。对于绝大部分癌痛病人来说,通过口服镇痛药物便可获得良好的效果。一些晚期患者可选择舌下含服镇痛药,或者皮下注射和静脉注射镇痛药。

    3、应注意防止药物耐受性。防止或减少药物耐受性的方法有:尽可能综合应用辅助药物以加强镇痛效果;交替应用不同类型的镇痛药物而不要单用一种药物;病人疼痛减轻后,药物剂量逐渐调整,用药的间隔时间也可适当延长;同时,也可配合其他止痛方法进行治疗。, 百拇医药(陈志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