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治疗的基本原则——治病求本(一)
“治病求本”是中医辨证论治的一个基本原则,是指寻找出疾病的根本原因,并针对根本原因进行治疗。古人早在《内经》中就指出:“治病必求于本。”
“本”与“标”是相对而言的,是一组相对的概念,有多种含义。如从邪正双方来说,正气是本,邪气是标;从病因与症状来说,病因是本,症状是标;从疾病先后来说,旧病、原发病是本,新病、继发病是标。
疾病的发生、发展,一般总是通过若干症状而显示出来。但这些症状只是疾病的现象,并不是疾病的本质。只有了解包括症状在内的全部情况,在中医理论指导下,进行综合分析,才能找出疾病的根本原因,从而确定适当的治疗方法。“治病求本”这一原则具体运用有两种情况。
1、正治与反治:正治是针对疾病的性质、病机从正面治疗,如寒证用热药,热证用寒药,实证用攻法,虚证用补法等。因药性与病性相逆,又称逆治。如《素问·至真要大论》所言:“寒者热之,热者寒之”,“结者散之,留者攻之”,“燥者濡之,急者缓之,散者收之”均属此列。反治是和常规相反的治法,是在疾病出现假象或大寒、大热证发生格拒时所采用的治法,因治法与疾病假象相从,又称从治。究其实质,还是在治病求本的法则指导下,针对疾病本质进行治疗的方法。如用药性方药治疗阴寒内盛,格阳于外,反见热象的真寒假热证,即所谓“热因热用”;用寒性方药治疗里热炽盛,格阴于外,反见寒象的真热假寒证,称之谓“寒因寒用”;用补益方药治疗本虚而具有闭塞不通症状的病证,称谓“塞因塞用”;用通利的方药治疗本实而具有通泄症状的病证,称之谓“通因通用”。
(赵世珂), 百拇医药
“本”与“标”是相对而言的,是一组相对的概念,有多种含义。如从邪正双方来说,正气是本,邪气是标;从病因与症状来说,病因是本,症状是标;从疾病先后来说,旧病、原发病是本,新病、继发病是标。
疾病的发生、发展,一般总是通过若干症状而显示出来。但这些症状只是疾病的现象,并不是疾病的本质。只有了解包括症状在内的全部情况,在中医理论指导下,进行综合分析,才能找出疾病的根本原因,从而确定适当的治疗方法。“治病求本”这一原则具体运用有两种情况。
1、正治与反治:正治是针对疾病的性质、病机从正面治疗,如寒证用热药,热证用寒药,实证用攻法,虚证用补法等。因药性与病性相逆,又称逆治。如《素问·至真要大论》所言:“寒者热之,热者寒之”,“结者散之,留者攻之”,“燥者濡之,急者缓之,散者收之”均属此列。反治是和常规相反的治法,是在疾病出现假象或大寒、大热证发生格拒时所采用的治法,因治法与疾病假象相从,又称从治。究其实质,还是在治病求本的法则指导下,针对疾病本质进行治疗的方法。如用药性方药治疗阴寒内盛,格阳于外,反见热象的真寒假热证,即所谓“热因热用”;用寒性方药治疗里热炽盛,格阴于外,反见寒象的真热假寒证,称之谓“寒因寒用”;用补益方药治疗本虚而具有闭塞不通症状的病证,称谓“塞因塞用”;用通利的方药治疗本实而具有通泄症状的病证,称之谓“通因通用”。
(赵世珂),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