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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观点必须明确
http://www.100md.com 2001年9月6日 《当代健康报》 2001.09.06
     两个观点

    必须明确

    我发现,“隐私权”问题“发案率”虽高,“结案率”却很低,而且多难以让当事双方满意。这是因为不同的人对隐私权有着不同的理解、感受、判断。我想应明确两个观点。

    首先应该明确,患者的病情不应对医生“保密”。医生因工作需要了解了患者的“秘密”是不可避免的,只要采取的是正当和必要的方法,不应被视为侵权。但是,医生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如果医生有意将患者患病事件本身和病情向无关人员透露,则侵犯了患者隐私权。

    其次,因为条件限制,“私人医生”还只是一个概念的情况下,医疗机构将长期是一个公共场所。医院方面应该坚决杜绝患者就医时非医务人员在旁围观的情况,诊疗环境应做适当隔挡,但对于实习医生,不应被视为“闲杂人员”,他们的成长实际是对患者健康权的保障。可以当病人来医院就医时事先告知:患者有义务在医师的指导下,为实习医生提供学习机会。如果病人同意积极配合医院教学任务,医院方面应适当给予酬谢。 (于 桦),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