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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到底应否得知病情真相
http://www.100md.com 2001年9月27日 《当代健康报》 2001.09.27
     对病人到底应否得知病情真相一直有争论,病人到底有没有这个权利?

    传统的医学一般是家长主义,就像《希波克拉底誓言》中所说的:“别把病人未来和现在的情况告诉他们。”在我国,很长一段时间内医生都是把病人的情况只告诉病人家属和亲人,因为中国人的家庭观念比较重,并且认为隐瞒真实的病情也是一种“善意的谎言”。但有一份调查显示,60年代90%的医生认为不应该告诉病人他患了癌症,到了80年代反过来了,90%的医生主张将实际情况告诉病人。这说明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自主性提高了。自己的事由自己来做决定更能显出一个人的独立性;另一个原因是整个国民医学知识的提高,对病情有了自己的判断,即使医生及家属对病情“顾左右而言他”,病人多半心里也会清楚是怎么回事,所以医生认为让病人直接面对或许对病情更有帮助,有效的医疗依赖于医患之间的互相合作,互相合作则依赖于医患之间的信任。而且这也体现了对病人的尊重,尊重病人的自主性。总的来说,病人有知道自己病情的权利。

    但历史上的所有医学伦理法典都没有包括讲真话的义务,1957年美国医学会的医学伦理原则也回避了这个问题,因为有一种情况是,病人听到不幸消息后可能会自杀或放弃与疾病作斗争的机会。奥古斯丁说过,上帝禁止说谎,但有时真理对无辜的人是个打击。这就是说真话的例外,但是这个前提是医务人员为了病人的利益,如果欺骗行为是为了医务人员和医院自身的利益,是为了掩盖自己的错误和逃避应负的责任,那就侵犯了病人及其家属的知情权。 (李劲松),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