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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第一例亲子鉴定案例
http://www.100md.com 2002年1月7日 《家庭医生报》 2002年第1期(总第830期 2002.01.07)
     故事要从1984年说起。一个寒冷的冬天,某研究所工人李庆林一家张灯结彩,喜气洋洋,随着一阵鞭炮声,27岁的李庆林手挽着新娘杜文芝举行了婚礼。

    婚后生活平静而幸福。一年后,李庆林去外地承包一个工程,一走就是一个月。等他返家,发现妻子已经怀孕。李庆林疑团顿生,加之风言风语不断传到李的耳朵里,说杜文芝与同一工作组的一位男师傅来往非常密切,李庆林深信不疑。

    1986年7月,杜文芝生下一男孩。孩子的降生非但未给家庭带来快乐,反而加速了夫妻感情的破裂,1987年底,经法庭调解无效,两人离婚,孩子由母亲抚养,男方每月支付18元生活费。

    离婚后,李庆林很快组织了新的家庭,而杜文芝拉扯着孩子,生活过得日益艰难。杜文芝的姐妹们看到母子艰难度日,为之忿忿不平,劝说鼓励她寻求法律帮助,提出要前夫增加孩子抚养费的诉讼请求。

    李庆林的态度也非常明确:要增加抚养费必须做亲子鉴定。

    于是,在履行完有关程序之后,当事人双方连同孩子来到北京进行了我国首例“DNA指纹”亲子鉴定。鉴定结果令杜文芝及其姐妹们目瞪口呆:李庆林和5岁的孩子不存在血缘关系。诉讼请求被驳回。

    为此,法院专门就此案作出批示:“DNA”检测技术可以运用到民事案件的“亲子鉴定”中。

    (本版部分资料由江西省血液中心提供),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