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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再婚应以爱情为基础
http://www.100md.com 2002年6月17日 《家庭医生报》 2002年第24期(总第853期 2002.06.17)
     古人说:“少年夫妻老来伴”。对于失偶的老年人来讲,再婚的确是件大事,也是一件喜事。老年人再婚可以解脱孤独,清除生活上的压力,处理得好可以互相照料欢度晚年。处理不好则会给晚年生活带来不幸。

    一、有些老年人在择偶时既考虑爱情因素,又考虑物质基础和其它条件,例如什么经济收入、存款、有无房子、子女多不多等。事先考虑这些问题是无可非议的,但要适可而止。

    二、有些男性老年人在择偶方面,因自己不善于和不太会做家务事,失偶后生活自理能力差,他们很需要和希望找一个老伴照顾自己,他们找老伴的目的是看女方是否身体健康,会做家务,是否体贴照顾人等,而对爱情这方面的主要因素都忽视了。

    三、有些女性老人在择偶方面,是想通过再婚改变自己原来的生活地位和居住环境,特别是在城市经济收入少,生活条件差的人,总想找个经济宽裕,生活条件比自己好的老头来扶助自己,晚年能过好日子。她们把爱情放在次要地位,双方择偶的动机不同,婚后无共同语言和生活、思想基础,结果并不理想。

    婚姻是爱情的结合,没有爱情的婚姻,最后得到的只能是痛苦。社会上发生的没有爱情而破裂的婚姻举不胜举。爱是人的本性,老年人也一样,老年人的婚姻也应以爱情为基础。当然物质条件也要讲,但是,单纯追求物质条件和个人婚后的享受的婚姻是没有爱情的婚姻,这种结合也容易破裂。, http://www.100md.com(渝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