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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部公布废止的五项部颁规章
http://www.100md.com 2002年8月15日 《当代健康报》 2002.08.15
     国家卫生部废止五项部颁规章

    本报讯 据新华社报道,国家卫生部今天公布了决定废止的五项部颁规章。

    这五项以卫生部令形式颁布的规章是因政府职能调整,有关职责已经交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并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局长令代替而予以废止的。

    其内容包括:1990年11月2日发布的《进口药品管理办法》、1992年9月23日发布的《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规定(暂行)》、1992年12月28日发布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93年7月26日发布的《生物制品管理规定》和1995年6月18日发布的《戒毒药品管理办法》。与此同时,卫生部还对《放射防护监督员管理规定》、《国境卫生检疫行政处罚程序规则》等十五项不适应实际需要,已被新颁布的部长令代替的规章宣布失效。

    卫生部部长张文康称,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卫生部对部颁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后,做出了上述决定。, 百拇医药